為了更好貫徹執行建設部的“建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和“施工安全用電規范”,以確保工程安全生產、質量優良,因此,特制定如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 總公司的質量安全管理分三級(總公司,分公司或工程處、工程部,工地)進行,各級必須根據工程量的差異,按規定配專職的質量員、安全員和保衛機構。
二、 總公司各級的質量驗收和安全檢查應嚴格按“兩個標準和一個規范”進行。
三、 總公司的質量驗收要隨工地的施工進度由專職質量員進行分項分部實測驗收。
四、 總公司的安全檢查制度為總公司一季度一次,分公司(工程部、工程處)一月一次,工地要天天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并做好檢查記錄和資料歸檔工作。
五、 總公司各級的質安負責人和主管生產的經理,必須按時組織質安檢查,不得缺席。
六、 質量和安全檢查的獎罰,將按總公司或上級的有關規定執行。
希望各級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思想,認真執行以上有關規定。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