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1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部門應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如需外協維修,由使用部門寫報告,經分管副總批準后,通知設備處,由設備處組織外協維修。
4.5.1.2設備處在聯系特種設備維修、維護時,應先審查維修、維護單位有無相應資質。
4.5.1.3特種設備維修、維護單位在工作時,應嚴格執行公司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4.5.2特種設備的檢驗
4.5.2.1設備處應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單位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4.5.2.2使用部門應配合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單位,做要相應工作。
4.5.2.3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單位在檢驗時,應嚴格執行公司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4.5.3特種設備的報廢
如發現特種設備存在嚴重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門應及時按相關規定予以報廢。由設備處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
5相關制度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6記錄
6.1崗位設備巡回檢查表。
6.2主要/關鍵設備周檢表。
6.3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
6.4安全檢查分析表。
6.5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
6.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6.7特種設備檔案。
6.8固定資產報廢單。
6.9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計劃。
6.10檢驗報告。
(一)、企業防火審批制度
為加強公司建審管理,從根本上采取防火措施,預防和減少建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建審工作以國家現行有關防火規范為依據。
2、各項目經理部所購買的易燃易爆的危險品應上報公司創安辦及防火辦;同時接受防火工作人員檢查。
3、公司所屬各單位在接到項目后,應由公司防火部進行審查后再組織人員參加圖紙會審、會審必須有消防監督部門參加。
4、防火專篇一般包括:工程任務、生產或貯存火災危險性,周圍供水管網情況,單體建(構)筑物、裝飾物的防火措施,消防給排水、電氣,防排煙等措施,工藝流程以及設計中存在的問題等在施工方案中均要求體現出來,同時上報公司創安辦審批后方可實施。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