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挖泥船安全生產作業基本要求
第五條 自航耙吸船
1.作業前,當班人員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程序,認真檢查所有設備設施和儀器儀表系統的運行狀態,認真做好交接班。
2.在自航耙吸船操耙作業、泥泵操作、裝艙作業、移船及航行作業的作業全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施工技術方案,精心操作,嚴禁違章。
3.在施工作業中發現意外情況,應立即向船長報告,在緊急情況下可先停機后報告,處理故障時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懸掛“禁止啟動”等警示性標志牌,并設專人監護。
4.在疏浚施工中,船舶駕駛人員要加強了望,注意過往船舶,并保持作業船舶航向穩定,禁止大角度轉向。
5.嚴格按照拋泥操作技術規程,到達指定拋泥區進行拋泥作業,嚴禁橫浪拋泥和在淺水區拋泥,防止泥門觸底。
6.當班人員應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航海日志。
第六條 鏈斗挖
1.作業前,當班人員應對斗鏈、斗銷、斗橋、吊橋機、錨機、橫移導纜滑輪、鋼纜、牙口及儀表等設備進行全面檢查,認真做好交接班。
2.在鏈斗挖泥船的作業全過程中,作業人員對鏈斗運轉、船位縱橫向移動、錨機運轉、駁船系靠等各作業環節,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施工方案規定程序作業,嚴禁違章作業。
3.在施工作業中發現意外情況,應立即向船長報告,緊急情況下可先停機后報告,處理故障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懸掛“禁止啟動”等警示性標志牌,并設專人監護。
4.當班人員應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航海日志。
第七條 絞吸挖泥船
1.作業前,當班人員應對主機、泥泵及離合器、排泥管、閘閥等設備及儀器儀表控制系統進行全面檢查,認真做好交接班。
2.吹泥前要通知泥塘當班人員,浮管兩側及出泥口不應有非生產人員停留,并設立“停留危險”等警示性標牌。
3.鉸吸挖泥船作業人員及排泥口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施工技術方案作業,嚴禁違章作業。
4.在施工作業中發現意外情況,應立即向船長報告,緊急情況下可先停機后報告,處理故障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懸掛“禁止啟動”等警示性標志牌,并設專人監護。
5.當班人員應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航海日志。
第八條 抓斗挖泥船作業
1.作業前,當班人員應對抓斗、索具及其操縱控制系統進行全面檢查,認真做好交接班。
2.在抓斗挖泥船作業全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施工技術方案,精心操作,嚴禁違章作業。
3.當采用地壟纜或碼頭樁系尾攏纜移動船舶時,應在岸上設立“禁止停留”等警示性標志,防止纜繩傷及行人。
4.施工中發現意外情況,應立即向船長報告,處理故障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懸掛“禁止啟動”等警示性標志牌,并設專人監護。
5.當班人員應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航海日志。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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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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