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條? 公司主管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職責
(一)協助總經理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負具體領導責任。
(二)直接領導安全管理部門的工作,組織制定本公司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的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規劃、計劃和技術措施,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編制和審查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職業健康操作規程以及生產安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制定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安全生產工作的獎懲方案,并督促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和分管的責任區的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各項具體工作,組織進行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五)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措施投入的有效實施。
(六)及時召開有關安全會議,研究解決生產中的安全問題,并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七)如實向集團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報告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并組織調查分析、處理生產安全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制定改進措施,并組織落實。
(八)定期組織職業健康檢查,督促落實員工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督促檢查下屬各單位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九)積極做好安全標準化工廠(礦山)的創建及晉級達標工作。
第十二條? 公司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職責
(一)對公司安全生產中的安全防護設施、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正常使用負具體領導責任,協助總經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落實本企業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組織實施本公司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計劃、目標及實施計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參與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審批本公司工程生產項目建設中的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計劃。
(四)領導組織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教育工作,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領導、組織配合隊伍施工人員的培訓、考核與審查工作。
(五)督促檢查本單位和分管的責任區的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各項具體工作,組織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不安全生產問題。
(六)認真聽取、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證本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正常運轉。
(七)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組織特大、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中的具體工作。
第十三條? 公司主管設備、技改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職責
(一)對基礎設施、生產設備、工程項目和安全防護設施、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正常使用負具體領導責任。
(二)直接領導分管業務范圍內和分管的責任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制定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三)負責組織和審批各類設備設施的大、中修計劃和安全保證措施等方案。
(四)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三同時”規定,確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建設質量和安全防護、職業危害防護措施落實。
(五)組織設備和重要部位等專業(專項)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整改事故隱患。
(六)組織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督促分管職能部門、分公司單位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職責的落實。
第十四條 公司工會主席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職責
(一)對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負監督、保障責任,負責抓好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
(二)監督、檢查各級干部和分管的責任區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情況,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指正,督促整改。
(三)將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工作作為考核各級黨員干部的重要內容之一。領導各級工會組織開展勞動安全競賽等活動,教育員工遵章守紀。
(四)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及重大安全生產管理活動。
(五)參加有關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督促分管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職責的落實。
第十五條? 公司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職責
(一)直接領導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負技術領導責任。
(二)在組織技術改造項目實施中,嚴格執行“三同時”。
(三)組織審定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時的安全技術和職業衛生措施方案。
(四)組織重大安全技術攻關,對生產技術中的重大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五)督促所管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職責的落實。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