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各分項工程在施工作業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施工員在安排分項工程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向作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3、各專業分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各工程分包單位的施工管理人員,向其作業人員進行作業前的安全技術交底。
4、安全技術交底使用范本時,應在補充交底欄內填寫有針對性的內容,按分項工程的特點進行交底,不準留有空白。
5、安全技術交底應按工程結構層次的變化反復進行。要針對每層結構的實際狀況,再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6、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履行交底認簽手續,由交底人簽字,由被交底班組的集體簽字認可,不準代簽和漏簽。
7、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準確填寫交底作業部位和交底日期。
8、安全技術交底的認簽記錄,施工員必須及時提交給安全臺帳資料管理員。安全臺帳資料管理員要及時收集、整理和歸檔。
9、施工現場安全員必須認真履行檢查、監督職責。切實保證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體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的自我保護意識。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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