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施工組織設計(包括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合理組織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二、加強施工現場平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秩序,監督檢查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三、定期組織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大檢查,并對檢查出的問題及隱患進行研究、分析,指定專人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四、每月召開安全生產大會,對安全達標文明施工遵章守紀突出的班組、個人表揚及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及處罰。
五、督促檢查對職工安全教育計劃的執行情況,負責新工人入場的二級安全教育,并履行簽字手續及有關資料的積累。
六、對經濟承包合同(包括分包合同)中的安全管理目標和安全生產責任進行審核,工程分包時,同時辦理書面的安全防護部位、防護設施的移交。
七、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上報。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