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堅持消防工作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
2、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消防領導小組和群眾消防組織。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對消防工作要明確分工,一旦發生火災誰負責報警,誰負責消防車的向導,誰負責現場滅火,誰負責對人員搶救等要落實到人,工作有序。
3、施工現場的木制作棚、庫房等附近必須設置消防器材和滅火器。
4、群眾消防組織成員要樹立“火情”就是命令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工程不交工,消防組織不散。
5、認真執行消防措施的規定。
6、加強對消防組織的領導;對領導小組成員和群眾消防組織成員的培訓,工作由公司保衛處負責。
7、在動火危險區動火應向消防主管部門報批;在危險環境動火應向公司保衛部門報批;施工現場動火,由項目部負責人批準。總之各類動火必須有批準手續和監護。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