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來,一系列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在我國接連發生,如:2012年6月18日,河南省周口淮陽縣東屯花炮廠發生爆炸事故,當地政府報告事故死亡7人、傷14人,后經核實,確認該事故共死亡28人,受傷20人。通報稱,這是一起嚴重的事故謊報,根據事故核查情況,周口市委、市政府對淮陽縣縣長胡景旭、常務副縣長雷廷軍、分管副縣長張海洋予以停職,對淮陽縣安監局局長范民華等予以免職。2012年6月29日,湖南省株洲市茶陵縣盛興物流有限公司一輛重型半掛油罐車被一輛個體經營貨車追尾,造成油罐溶劑油泄漏爆燃,大火迅速引燃橋下堆放的木板及臨時搭建的工棚,造成20人死亡、31人受傷。該事故不僅暴露出部分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貨運車輛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等問題,也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對高速公路周邊的建筑物和構筑物監管存在漏洞。2012年8月5日,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一個體鋁制鎖拋光加工場發生爆炸事故,導致加工場及相連民房共5間房屋相繼倒塌并起火,爆炸燃燒面積約200m2,造成13人死亡、15人受傷(其中6人重傷)。據調查,該加工場是從2011年9月開始,租用當地民房開設的生產、儲存、住宿等混合的“多合一”家庭式作坊,無相關證照,是一起典型的非法違法重大事故。事故暴露出該地區安全監督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和漏洞,打擊和取締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措施不力、工作落實不到位等。2012年9月13日,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風景區東湖景苑C區7-1號樓建筑施工工地,1臺施工升降機發生墜落,造成19人死亡。2012年10月10日,陜西省西安市周至縣108國道38km皇草坡段引漢濟渭工程項目工地宿舍發生火災,造成13人死亡,24人受傷。
上述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一個特點,即:都發生在安全生產監管的薄弱環節。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體制機制雖然經過多次改革,但監管依然跟不上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層出不窮。目前造成安全生產監管薄弱環節的原因,主要受以下幾方面因素的影響。
職責模糊 交叉 多頭管理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有一條職責是按規定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及領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這其中具體規定的是什么?指導、協調和監督的具體法律依據有哪些?哪些是有專門的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及領域?都是較模糊的概念。
例如,建筑行業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有不成文的規定,日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由建筑行業主管部門執行,一旦建筑企業出了事故就必須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牽頭負責調查處理,難道這就不能納入安全生產一體化監督管理嗎?非要分成兩段監督管理。
再如,工礦領域的煤氣發生、儲存、使用,目前該由誰來監督管理?是由建設主管部門還是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還是由消防部門監督管理?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職責交叉、多頭管理在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更是多見。如某液氯使用企業,從液氯的儲存、使用到產品的生成,詳細過程如圖1所示。
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液氯儲存場所必須向公安部門申報對劇毒化學品的審批,向消防部門申報對儲存場所防火的審批,汽化器、緩沖罐、氯化釜必須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特種設備使用證并定期檢測,產品的生產過程必須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報安全生產許可證。整個審批過程都涉及安全生產,難道需要4個部門同時針對安全生產審批嗎?這樣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嗎?
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不到位
1998年國家行政機構的改革,從原勞動部門、衛生部門等劃分出來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系統成立時間較短,由于開展工作的需要和體制等原因,大量沒有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經驗和專業知識的新鮮血液充實到各地安監系統,人員性質復雜,有公務員編制的,有事業編制的,有垂直管理的機構,也有屬于地方管理的機構,導致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素質特別是執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給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有一些執法人員尚未能轉變觀念,對法律法規的執行不到位,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難以嚴格實施,表現出“嚴不起來,執行不下去”的現象。各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部分還處于摸索階段,監管效率低下,執法水平不高,甚至還出現套用法律錯誤的現象。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
在我國,安全生產法規、規章及標準的修改、完善和更新存在明顯的滯后現象,20世紀70年代甚至建國初期頒布的一些法規、規章及標準雖在當時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腳步和社會機制的轉變,有些法規、規章及標準已不能夠適應目前我國安全生產的需要。同時,由于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法規、規章及標準在不同地區的適應性也存在明顯差異,這些都限制了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到目前為止,許多安全生產標準還是以原勞動部門為主制定出臺的。我們在日常安全生產監管中發現這樣一個案例:某人無任何許可證,私自從某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買了一批煙花爆竹,儲存在自己家里,準備出售。安監部門執法人員發現后,明知他是非法行為,但由于法律的缺陷,卻導致無法執法查處。
如何解決上述安全生產監管難點,是擺在各級安監部門面前亟待解決的當務之急。筆者建議如下:
解決安全生產監管難點的
措施建議
整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眾所周知,“人、機、作業環境”是個整體,是不能分開監管的,任何一個環節出問題都會導致嚴重后果。但是,特種設備作為最重要的“機”卻被硬生生地單獨分開,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監管,從而出現職責交叉、多頭管理的現象。又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偏偏要兩個部門同時來監督管理,難道就不能整合在一起進行監管嗎?還有如工業煤氣的發生、儲存、使用,到目前為止由誰來監管還不夠明確,職責缺乏法律支撐。
完善的機構是履行職責的重要保證。作為行政執法部門,應盡量減少不利于公平執法的干擾,實踐證明垂直管理模式是可取的。目前在同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既有垂直管理模式的,又有地方管理模式的,若不統一既不利于形成合力,又不利于隊伍的統一建設。內設機構和直屬機構的建設是安監管理機制高效運行的保證。從上而下成立統一的內設機構和直屬機構,有利于政令暢通,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監管水平的不斷提高。隊伍整體水平的提高離不開每個執法人員素質的提高,由于政府機構的改革,人員變動較頻繁,安全生產監管隊伍亟待系統的定期培訓。培訓內容可側重于法律法規、常用的安全生產標準、安全技術、行政執法技能等。另外,安全生產監管經驗很重要,既需要通過“傳幫帶”,也需要靠自己的鉆研和積累。
加強安全生產法規體系建設和完善。出臺法律法規必須要考慮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例如,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的跨地區銷售問題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剛性的法律依據進行查處。又如,在危化品監管領域,在從研發新產品到投入規模生產的過程中,一是規范研發新產品過程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幾乎沒有,這個過程涉及化學品種多,工藝復雜,較易出現隱患,應從研究人員、企業或研究機構的資質,以及一些硬件設施等方面考慮;二是產品投入規模生產過程中的法律法規,較大地制約了化學工業的發展,也給安全生產監管帶來難度。目前危化企業從新產品的申請到取得許可難度較大,一些企業就會鋌而走險,私自將新產品投入生產,極易造成事故。對此,建議可出臺針對不同情況制定的相應規定。如:可給某些具備一定條件的企業頒發資格證書,可研究制造在一定范圍內的新產品。這樣既可保障企業的順利發展,又可提高安全生產監管水平。
總之,只有不斷注意解決安全生產監管中的難點,才能有效地履行好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從“誰來負責”到“如何共擔”:安全…
落實“三個到位” 筑牢安全生產屏障
多層級單位安全管理探討
一線員工安全應知應會100條
哪些安全工作需要“留痕”?
安全人如何“盡職減責”?
感知力和行動力是人的本質安全素養核…
兩避開一工具避開物體運動方向、避開…
如何提高安全意識
安全生產的重要性是什么
企業安全生產基礎知識
安全意識及安全的重要性
當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
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的重要性
淺談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
公司目前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