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段:2010年3月28日14時30分,位于山西省鄉寧縣和河津市境內的華晉焦煤有限公司王家嶺煤礦發生透水事故,造成153人被困井下……在中共中央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不放棄、不丟棄的截止4月5日15時,受困者已有115人成功獲救。
據安監總局網站消息,國家安監總局、國家煤監局近日通報華晉焦煤有限責任公司王家嶺礦透水事故。通報稱,該礦施工過程中存在違規違章行為,工作面出現透水征兆后,沒有按照規定及時撤人和采取有效應對措施。通報指出,這起事故是今年以來發生在國有大礦的第二起嚴重透水事故,也是發生在基建礦井的又一起嚴重透水事故。再次暴露出部分在建礦井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嚴格、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等突出問題。
事故是“水”,安全是“生命”,一旦“透水”,生命將不再安全。就煤礦而言,水、瓦斯標準就是煤礦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規定。就像記者采訪的一位從事煤礦安全工作老技術員工所說:現在“水和瓦斯氣體”已經滲透到中央、省、市級領導的思想中,但沒有滲透到基層相關領導、職能部門和企業負責人的“心”中,更沒有滲透到企業內部各級管理者、執行層和職工心中,以至于事故頻發,悲劇不斷,一個個活生生的生命不斷失去。
由此,聯想到我們供電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規章制度、安全規程是正確的,“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就是用無數鮮活生命的鮮血寫出的,不是憑空編造的。但是,難道僅僅靠一本“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就能確保安全了嗎?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安全工作的主體是“人”,做不好安全工作的原因也是“人”,發生安全事故后的直接責任者和受害者仍然是“人”,而不是規章制度本身。所以,不論是電力行業、還是其它行業的生產工作,“人”是關鍵的、主要的、貫穿整個安全工作始終的主體和因素。
各級領導在各級、各種會議上一再強調“安全”:施工安全、生產安全、運行安全以及政治安全等,然而真正將安全工作提升到每一天工作第一位的,又有幾個人?“電”,既看不見,又摸不著,我們電力行業的一線員工,每天的工作都是與“電”交往,如果我們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首先考慮如何做好、做扎實安全工作,工作前再檢查各項安全措施,工作過程中做好每一步安全措施,時刻將“安全”牢記于心,每個人有了“安全”的“責任心”,試想,我們的所有工作會不安全嗎?紕漏還會哪么多嗎?
做好安全工作的前提,關鍵是安全理念、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流程及安全措施等具體落實情況,靠的是“人”的責任心和工作認真程度。人的行動靠思想指揮的,如果思想上不重實,沒有責任心,表面上規章制度再全、再多,又能頂多少用?只有將“事故之水”滲透到“安全之命”中,滲透到安全管理和安全工作的整個環節、各級管理和具體操作人員的思想和行動中,才能夠將安全工作做到實處,落實到實處。深刻地認識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深刻的認識到安全工作直接與生命相連,才能從思想上對安全工作引起高度的重視,真正做到“預防為主”,才不會導致事故的發生,生命的丟失。
一起起安全事故都是血的教訓,事故的背后都隱藏著具體管理人員責任心的缺失,隱藏著管理和監督的漏洞。讓我們牢記“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理念,牢記“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方針,牢固樹立良好的“安全責任”意識,將“安全思想”貫穿于每天工作的始終,共同為電力行業的生產消除安全缺陷,把好安全關。
目前,我們第三支部各部門正值春季安全檢查中,請農電發展部、市場營銷部、計量中心所有黨員、干部要以身作則,認真檢查,逐個排查并治理好安全隱患,為迎接電網夏季供電高峰的到來,打好電網安全運行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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