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安全監管局切實履行地方監管職責,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監管,確保了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
一、履職履責,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文件和會議精神
一是領導重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市主要領導多次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做出批示,強調:煤礦可以不死人,要從零開始,向零邁進。多次到礦井檢查和督查安全生產工作。市政府、市安委會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政府專題會議,聽取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及時研究、部署和協調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在第66次、70次和76次政府常務會議上,專題研究和部署安全生產工作,把煤礦安全生產放到了突出位置。
二是措施落實。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兼并重組煤礦安全生產責任的通知》精神,認真學習《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11年工作要點》和《國家煤監局2011年煤礦安全工作要點》等。市政府與神火集團簽訂煤礦安全責任書,集團公司與各煤礦、煤礦與各班組層層簽訂了目標責任書,形成了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保證體系。政府和企業都制定了具體的考核指標、安全措施和考核辦法,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深刻領會國家總局和國家煤監局的全年工作重點,結合商丘實際,制定了《商丘市2011年煤礦安全工作要點》和《商丘市安全監管局煤監辦工作計劃》,突出抓好7個方面、24項重點工作,著力降低事故總量,有效防范較大以上事故發生。
二、嚴格監管,認真開展煤礦安全監督執法業務工作
一是學習調研,努力提高監督監察執法水平。為適應安全監察工作新要求,深入學習《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煤礦防治水規定》、《煤礦安全規程》等專業知識,系統學習《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進一步提升了業務素質,增強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吸取教訓,認真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大檢查。認真汲取全國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認真開展煤礦專項檢查和督查工作,認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和安全工作特點,結合日常工作查找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對煤礦進行包干督查,責任捆綁。
三是嚴格把關,開展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專項驗收工作。根據《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和《葛店煤礦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專項設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專項設計》內容,組織專家神火煤電股份有限公司葛店煤礦雙廟擴大區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程和薛湖煤礦二期(30萬噸)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程進行專項驗收。專家組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和井下現場查看,對2個礦的防突組織機構、管理責任制、管理制度、專業隊伍的配備、全員防突知識的培訓、防突設施設備儀器配備和管理、特殊工種持證情況等進行了驗收。認定均符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和專項設計要求。
三、分類監管,做好特殊時期的煤礦安全監管工作
一是領導包礦。從全市煤礦實際出發,結合各礦特點,強化安全監管責任,落實領導包礦駐礦制度,將神火集團的4對礦井,實行分包管理。4對礦井分別由市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和煤礦集團負責人進行分包,實行安全責任捆綁。
二是分類監管。按照礦井開采條件和礦井危險程度,進行分類監管。特別是對雙突、受水害威脅嚴重的礦井實行重點監管。在“五一”、“十一”“雙節”、汛期、礦井停產整頓、停產檢修等特殊時期,根據不同時期的不同特點,分別制定了相應的監管措施,堅持節假日值班和巡查制度。
三是及時宣貫。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2011年全省煤炭工作會議精神和省煤監局2011年煤礦安全監督工作會議精神。組織煤礦安全監管人員認真學習郭庚茂省長的重要批示精神和陳雪楓副省長的重要講話精神,使兩會期間煤礦安全工作做的更加扎實。有力地確保了煤礦安全形勢的穩定。
四、科技興安,建設和完善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
一是加強領導。為加強建設完善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組織領導,市政府辦公室下發了《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安監局關于商丘市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政辦〔2011〕5號),成立了由市政府領導和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的領導組,負責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建設完善及組織協調工作,從人、財、物等方面保證建設進度,近期,神火集團弓投入7404萬元。確保“六大系統”在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內全面完成。
二是加快實施。商丘轄區內神火集團所屬4對礦井已經完善了“監測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通訊聯絡系統”五大系統。“緊急避險系統”以薛湖煤礦為試點單位,力爭2011年底之前建設完成,其余3對礦井2012年底之前完成。
五、健全機制,提高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效率
一是建立工作聯動制度。市安監監管、工信、國土資源以防止煤礦安全事故發生為根本目標,在煤礦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行政許可、執法檢查、隱患治理、專項整治、應急救援、事故查處等有關方面,分工協作,協調配合,建立了聯動工作機制,制訂了聯合執法、工作通報、信息交流、聯席會議等制度。如:與豫東煤監監察分局開展聯合執法,對河南神火煤電公司所屬4對煤礦進行了摸底式監察,聽取了薛湖煤礦、劉河煤礦、葛店煤礦、新莊煤礦生產經營計劃、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等方面匯報,查閱圖紙資料,分析問題,提出要求,更好地開展了煤礦安全監管工作。
二是建立定期座談制度。定期召開由豫東煤監分局、市安全監管局等有關部門、永煤集團和神火集團分管領導以及各礦礦長參加參加的座談會,總結工作,分析形勢,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再強調、再安排、再部署。
三是實施監督整改制度。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神火集團進行安全執法檢查工作。井上檢查安全生產、防突管理、培訓工作、科技創新、人才培養等情況。抽掉專家進行井下互查,共查出安全隱患和問題17條,提出具體整改意見,并監督整改。實行隱患和問題跟蹤督辦,做到隱患整改“四落實”,即落實責任人、落實整改資金、落實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期限。
四是落實領導帶班制度。監督企業嚴格落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礦領導領導必須與礦工“同時下井、同時升井”,不得缺人,不得缺勤,不得缺崗,有效地推動了安全生產工作。
六、標準推進,努力構建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一是強化宣傳教育。積極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利用每年5月份安全科技周、6月份安全生產月活動,張貼標語、懸掛橫幅、板報宣傳欄、安全知識演講競賽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宣傳工作。監督企業組織開展“三級”安全教育、事故案例教育,做到“應知應會”。加強對監督煤礦礦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培訓考核,做到100%持證上崗。
二是倡導安全文化。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指導思想,始終堅持“寧可少賺一個億,不愿傷亡一個人”的安全理念,堅決貫徹“領導干部在現場就是最好的預案”、“堅決不要一塊帶血的煤”的思想意識。嚴格落實“四不生產”制度,即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排除不生產、安全措施不落實不生產、現場沒有跟班領導不生產。
三是推進標準化建設。市政府把標準化建設納入目標考核和監管主要內容,逐月對所屬礦井進行質量標準化驗收,逐季度組織一次質量標準化檢查,開展評比,排出名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獎懲。神火集團所屬永城4對礦井均為河南省一級質量標準化礦井,新莊煤礦和薛湖煤礦為國家級質量標準化礦井。其中,新莊煤礦連續3年被評為河南省“五優礦井”稱號。通過以上措施,近年來,全市煤礦無死亡事故發生,安全生產形勢平穩有序。
煤礦的質量標準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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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煤礦安全事故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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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煤礦安全生產管理
煤礦主要領導的職責范圍、工作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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