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那這個次數范圍是公司所有的綜合及專項應急預案都要每年至少一次,所有的現場處置方案都要每半年至少一次嘛?
你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部令第2號)第三十三條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演練次數進行了規定,這是對演練頻次的最低要求。請正確理解演練的定義,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的演練可以同時開展。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結合地方有關規定,靈活采用桌面演練、實戰演練、專項演練、綜合演練等形式,有針對性的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