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間作業中的氣體檢測時間應該定幾小時?59號令中未有具體規定,只是規定,中斷作業半小時后需重新檢測,是不是如果作業時間8-17點作業期間通風不停,中間中午12-13點休息,只需要7點30-8點檢測一次,12點30-13點檢測一次,是不是就符合標準了?我現在只查到《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中有規定間隔2小時檢測一次,但是不屬于化學品生產單位的檢測時間是不是可以按我上面說的4小時一次呢
感謝您的留言。《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工貿企業應當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檢測或者連續監測。企業應根據有限空間實際情況,分析危險有害氣體產生、聚集和釋放的方式,采取適當的氣體檢測方式和周期,確保能夠正確、及時了解有限空間內部氣體濃度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