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9月1日施行的《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第十一條明確粉塵涉爆企業應定期辨識粉塵云、點燃源等粉塵爆炸危險因素,確定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位置、范圍,并根據粉塵爆炸特性和涉粉作業人數等關鍵要素,評估確定有關危險場所安全風險等級,請問水泥生產企業使用煤粉,企業是否可以自主確定安全風險等級?企業是否需要自主聯系外部安全評價機構開展粉塵評估,評估周期為多長時間一次?
感謝您的留言。企業可自主評估粉塵爆炸場所安全風險等級,也可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開展。若粉塵爆炸危險的工藝、場所、設施發生變更,則應重新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