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應急管理部領導。我是新考入縣區級應急局的一名公務員,非常榮幸能加入應急管理的大家庭。現有一問題想咨詢,在入職后,區組織部根據應急部下發的機構改革的文件,只發放19年機構改革前安監局原有人員的執法補助,之后考入的一律沒有。但是在實際情況中,其他區縣大多都有。我想問的是,應急管理部是否有對機構改革后考入公務員的執法補助發放辦法,或是區組織部不發放執法補助220元的做法是正確的?特此咨詢。
您好!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實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的通知》,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機關赴生產一線進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每月達到10個工作日以上的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發放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