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第九條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請問“綜合監督管理”怎么理解?是否可以理解為: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同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
根據應急管理部“三定”規定,應急管理部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