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1號令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請問,企業是否對制定的所有專項預案每年都要演練一次,所有的現場處置方案每半年都要演練一次?
您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是應急管理部2號令,第三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請正確理解“一次”的意思,這是對演練頻次的最低要求,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有針對性的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