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全教育培訓的范圍和內容
安全教育培訓的范圍和內容主要分為四個方面。
(一)按教育培訓人員層次區分
1.建設行業主管部門和工作安全監督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2.企業領導層。包括法人代表、主管安全生產的領導。企業領導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必須重視安全生產,制定完善的安全生產制度,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注重安全投入,強化安全生產管理,才能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得到良性發展。
3.企業管理層。包括職能部門經理和專職安全人員;項目經理,安全員,工長,技術員;機械設備管理和維修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技術的制定和貫徹執行者,必須具備與本企業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必須經過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工程安全監督機構的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4.施工現場一般作業人員。
5.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負責施工現場大型和各種機械設備的操作,專業性強,技術復雜,作業要求嚴格,拆裝應有專門的隊伍施工,對這類人員,《安裝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就是要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增強對事故發生前的有效控制和應變能力,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6.勘查、設計、工程監理單位相關人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了勘查、設計、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這些人員,也要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培訓。
(二)按教育培訓的方式區分
1.定期教育培訓。主要有年度培訓,季度(月)教育培訓,三級教育培訓等。
2.經常性教育培訓。包括崗位培訓,職工安全教育,安全檢查講評教育,班前、班后教育培訓,季節、氣候變化施工教育培訓等。
3.上崗前培訓。包括特殊工種人員,新工人上崗前,工種、崗位變換前,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教育培訓等。
(三)按教育培訓的內容區分
1.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安全文化和科學的安全理念;企業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建立和規章制度的完善。
2.安全生產知識、安全技術、標準;主要施工設備的管理;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3.工種、崗位安全技術和防護知識,機械設備、工具操作規程和安全裝置,防護設施性能、作用及維護方法;崗位之間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項;勞動防護用品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
(四)按教育培訓的職能區分
1.政府行政管理部門的教育培訓。包括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程安全監督機構等。
2.專業安全咨詢機構、協會的教育培訓。
3.大專院校的專業教育培訓。
4.施工企業內部教育培訓。
新工人入場教育
工地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公司(第二級)安全教育記錄
公司(第三級)安全教育記錄
廠級安全培訓教育內容
公司、部門、班組安全教育卡
施工班組一級新工人入場教育
國慶節前安全教育記錄
學校安全教育的內容
駕駛員安全教育的內容和方法
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施工現場安全教育內容
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進入施工現場安全教育內容和要求
安全三級教育內容
進入施工現場安全教育內容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