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特征
1.事故類型
叉車在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側翻、失控行駛、起重鏈和貨叉變形等傷人事故。一旦發生叉車事故,嚴重威脅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
2.事故發生的區域
叉車載運貨物所經過的區域以及作業現場。
3.事故原因
3.1使用前和使用過程中檢查有無異響、行駛不穩和部件松動現象。
3.2違反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3.3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作業。
4.預防措施
4.1叉車的具體位置的分布,叉車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相關人員均應存檔隨時備查。
4.2叉車在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可引發事故的故障類型、征兆、應對措施如下:
●叉車駕駛人員無證駕駛;
●叉車司機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出現損壞;
●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有泄露;
●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沒有充足等。
4.3叉車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對容易引發事故的隱患點為本公司重點監控內容,在接受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同時,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檢查隱患點的安全管理落實情況。
二、應急組織及職責
2.1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劉宏偉
成員:吳江、張向麗、王麗娟、許建華
2.2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一)組織指揮本單位對叉車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和上級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三)落實叉車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部署的有關搶險救援措施。
三、救護組
組長:張向麗
成員:郝俊榮、楊菊霞、韓亮
職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并視情況撥打120或直接轉送醫療機構。
四、應急處置
4.1發生叉車傾翻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應急小組成員到達現場,進行施救。當有人員被壓埋在傾倒機動車下面或駕駛室內時,應立即采取千斤頂。起吊設備、切割等措施移動車輛或移開物件、貨物,將被壓人員救出,在實施處置時,采取措施防止機動車傾倒、擠壓事故的再次發生。
4.2如發生叉車事故,叉車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除按規定報告外,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相關物件及重要痕跡等各種物證,并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4.3為防止事故擴大、搶救人員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設施時,必須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應簽字,必要時應當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錄像或者拍照。
4.4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本單位各部門、人員應積極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4.5參加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物流部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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