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提高對氫站及氫氣系統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快速、有效的應急救援機制,最大限度地減輕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發電部、設備部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根據發電部、設備部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廣電公司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氫站、氫系統火災事故預防及處理。公司范圍內所有部門、單位,包括外委各標段、外來施工隊伍及人員均應執行本方案。
1.4 工作原則
公司范圍內所有部門、單位,包括外委各標段、外來施工隊伍及人員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工作中,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互相協助的原則。
2 事件特征
2.1主要風險
氫氣屬于無色、無味、無毒、易燃、易爆氣體。氫氣著火的特點是燃燒速度快、爆炸力強、釋放的熱量高。在生產、儲存和使用過程中極易泄漏,因為密度小,所以易在設備容器、建筑物頂部積累,如遇到火種、熱源即發生燃燒爆炸,造成的損失將是不可估量的。
引起火災的原因有:
(一) 氫氣置換前密封油系統運行不正常,導致氫氣泄漏;
(二) 發電機及氫氣系統氣密性試驗不合格,導致漏氫;
(三) 發電機密封油真空泵、主油箱排煙風機運行不可靠,導致油箱內積存氫氣,從而發生氫氣爆炸、火災;
(四) 氫氣置換時,發電機未進行任何電氣試驗,未充分排凈死角,引起自燃;
(五) 氫氣置換時,未用二氧化碳等惰性氣體作為中間介質,導致空氣與氫氣直接接觸置換;
(六) 氫氣、二氧化碳使用前未進行化驗,純度不符合規定;
(七) 氫氣管道與壓縮空氣管道未有效隔離;
(八) 在供氫站和正在運行的機組現場進行動火工作時,未嚴格執行動火工作票;
(九) 在供氫站內使用無線電通訊;
2.2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型
2.2.1 火災
2.2.2 壓力容器爆炸
2.2.3其他傷害
2.3事件可能發生的區域、地點或裝置的名稱
供氫站包括集裝格、供氫管線等設備。建筑為一字型建筑,氫氣集裝格布置于供氫室南北側;屬于一級爆炸危險。在此工作人員主要為運行值班人員和檢修人員。
2.4事件可能發生的季節(時間)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2.4.1 設備損壞
供氫設備及附屬設備、氫站建筑物、冷卻水塔等損壞;周圍建構筑物(廠房 )及設備損壞。
2.4.2 人員傷亡,為第一次爆炸著火即可造成。
2.4.3 次生災害: 二次爆炸;人員傷亡及設備損壞后對生產造成的影響。
2.5事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發生火災必須具備三個條件:可燃物、助燃物、點火源,防止火災就是避免三者的結合。如果氫氣泄漏后遇點火源時會發生火災。氫氣遇點火源極易發生爆炸。
2.5.1氫氣泄漏:
2.5.1.2制氫站的氫輸送系統氫氣管道、閥門、法蘭破損,系統壓力非正常降低。
2.5.1.3發電機氫系統管道、閥門、法蘭破損,系統壓力非正常降低。
2.5.2可能存在的點火源:
2.5.2.1明火,如吸煙的煙頭等外來火種和違章動火或用火。
2.5.2.2電氣火花,如電氣設備不防爆或防爆等級不符合要求,電氣線路安裝方式不當,或年久失修、絕緣老化、破損會引起短路火花。
2.5.2.3其它易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儲存設備、管道接地不好,使靜電積聚放電產生的靜電火花。
2.5.2.4防雷設施設置不當或未按規定進行檢測,接地效果差等而導致的雷電火花。
2.5.2.5使用產生火花的鋼制工具。
2.5.2.6穿帶釘子鞋進入氫站。
2.5.2.7用鋼制工具敲打設備及管線產生的撞擊火花。
2.5.2.8人員帶火種進入液氨站或在液氨站內接(打)手機電話。
2.5.3壓力容器爆炸
2.5.3.1如果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設計、制造、安裝方面存在缺陷,就會導致承壓時破裂,如果安全閥、壓力表不定期校驗,可能導致安全閥失效,超壓時不動作,引起容器或管道超壓破裂。
2.5.3.2壓力容器腐蝕到一定程度,強度降低,導致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發生破裂。
2.5.3.3用于控制液位、溫度、壓力、流量等的控制儀器儀表如果選型不當、制造質量存在問題或系統控制用軟件不適合工藝要求,則無法實現有效控制,有可能造成超壓、超溫、泄漏等事故。
3應急組織形式及職責
3.1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常務副總經理
副總指揮:生產副總經理、安全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副總會計師、副總經濟師等公司班子成員
成員:安全監察室、生產技術部、設備管理部、發電運行部、輸煤運行部、供暖運行部、供暖維修大隊、燃料采購部、物資供應部、總經理工作部、黨群工作部、企審部、營銷部、人力資源部、武保部、后勤部、財務部等部門部長
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安全監察室。
3.2各部門具體職責:
3.2.1總指揮的職責:全面指揮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3.2.2生產技術部部長、發電運行部長的職責:組織、協調本部門人員參加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3.2.3值長的職責:匯報有關領導,組織現場人員進行先期處置。
3.2.4運行人員的職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做好運行方式的調整和故障設備的隔離。
3.2.5檢修人員的職責:及時趕赴現場,了解、分析現場狀況,消除設備缺陷。
3.2.6安監人員的職責:監督安全措施落實和人員到位情況。
4、應急處置
4.1現場應急處置程序
現場值班人員發現氫站及氫氣系統發生火災后,應立即向值長報告,并向保衛部火警值班報警。
4.2 發生氫站及氫氣系統火災時,現場值班人員須及時向值長簡明扼要地匯報以下情況:
4.2 1 火災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4.2 2 火災事故的范圍、經初步判斷設備燒壞的程度;
4.2 3 火災事故對其設備的影響程度;
4.2 4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2 5 報告人員姓名及通訊方式。
4.3現場應急預案處置措施
在發現氫氣泄漏時,運行按規程截斷有關閥門,并采取必要的停電措施,防止發生爆炸,使事故擴大。
4.3.1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匯報部門領導,請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4.3.2 滅火措施
4.3.2.1 值班或檢修人員自救,用滅火器材滅火同時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
4.3.2.2 消防隊出動救火,首先采取冷卻設備措施,防止第二次爆炸,利用水槍驅散氫氣,在水槍保護下采取工藝滅火(如隔絕閥門等)。
4.3.2.3 進入火場避免撞擊、破拆打出火花。
4.3.2.4 所有投入戰斗的消防車均使用消防栓供水。
4.3.2.5 請求燈塔市消防部門支援。
4.4 供水計劃
4.4.1 利用室外附近的消防栓或水塔取水。
4.4.2 運行部門派專人監視消防泵房設備的運行情況,保證消防設備安全穩定運行。
4.5疏散方案
4.5.1 動員周圍無關人員迅速離開現場,設置警戒線,
4.5.2 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協助搶救遇險人員。
4.5.3 氫站值人班員在接到撤離命令后立即撤至最近應急疏散點集合,發電運行部化學專業當值運行主值負責清點人員并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情況。
4.6火場組織指揮
4.6.1 火災初期,由應急救援總指揮指揮職工,采用干粉滅火器、1211滅火器;水罐消防車、干粉消防車、救護車等滅火。
4.6.2 專職消防隊到場后,生產副總經理應立即向消防隊報告火災情況,由消防隊指揮搶險滅火。
4.6.3 燈塔市消防支隊指揮車到達現場后,應迅速成立指揮部,支隊到達現場最高領導為總指揮,公司各部門協助調集公司內部消防力量、工程技術人員,協助公安消防部門滅火。
4.7 警衛措施
4.7.1發生火災時,公司武保部應立即組織警衛力量迅速到達現場,根據現場領導的要求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布置警戒線,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入內。
4.7.2火災撲滅后,未經應急救援總指揮批準任何人不得進入現場,并對允許進入現場的人員嚴格登記,保護好現場。
4.8保設備措施
由于氫站爆炸著火引起出現威脅機組安全運行的情況,出現無氫氣供應,達到緊急停機條件,立即停機,以保護設備安全。并按保廠用電、保熱網措施原則進行操作。通知消防隊。
4.9人身措施
當爆炸著火發生嚴重威脅到人身安全時,所有當值運行值班人員必須服從當值值長的指揮,撤離到安全地點,并注意:
4.9.1火災發生時盡量遠離火場,由消防人員進行處理;
4.9.2切忌慌亂中發生意外人身傷害;
4.9.3疏散時要從容有序,服從現場指揮安排;
4.9.4切忌盲目逃生的行為。、
4.10次生災害的防護
4.10.1二次爆炸
4.10.1.1無關人員遠離現場
4.10.1.2采取緊急措施消除二次爆炸
4.10.2人員傷亡及設備損壞后對生產造成的影響
4.11迅速修復由爆炸著火引起的設備、建筑物的損壞,恢復廠內生產。
4.12相關單位聯系方式
5、注意事項
5.1應急處理人員必須佩戴正壓式空氣呼吸器,進入故障現場
5.2用泡沫、二氧化碳及霧狀消防水進行滅火。
5.3當消防人員到達后,滅火工作由消防人員進行。
5.4現場自救和互救過程中要注意施救方法正確
5.5吸入中毒時:使中毒人員迅速離開現場,轉移到空氣清新處,保持呼吸道暢通,并通知醫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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