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處理本企業廠用氣中斷突發事件,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廠用氣中斷造成的損失,保障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電力企業現場處置方案編制導則》
《遼寧沈煤紅陽熱電有限公司發電廠全廠停電事故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廠用壓縮空氣中斷突發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
2事件特征
2.1危險性分析和事件類型
2.1.1危險性分析
廠用壓縮空氣系統主要由空壓機、凈化器、空氣罐、供氣母管等組成。由供氣母管相互聯絡。廠用壓縮空氣系統壓力降低或中斷會造成發電機組氣控設備誤動或操作不動的異常情況,使機組運行穩定性降低。如發現不及時,未及時采取故障設備隔離等控制措施有可能導致單臺或多臺機組跳閘,甚至導致全廠對外停電的重大設備事故。
2.1.2事件類型
廠用壓縮空氣系統可能發生空壓機室內空壓機跳閘、凈化器、空氣罐爆破以及生產現場供氣母管爆破等事故,特別是夏季可能發生由于環境溫度高造成空壓機排氣溫度高而跳閘、冬季氣溫低壓縮空氣帶水而凍結的故障,會造成廠用壓縮空氣系統壓力降低或中斷事故。
2.2事件可能發生的地點和裝置
2.2.1空壓機室。
2.2.2儲氣罐區域。
2.2.3灰庫。
2.3可能造成的危害
發生廠用壓縮空氣源中斷事故時,可引起設備損壞、廠用電中斷,儲氣罐或管道爆炸時可能造成人員輕傷、重傷,甚至人身死亡事故。
2.4事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2.4.1空壓機室內溫度過高。
2.4.2室外溫度低。
2.4.3儲氣罐超壓。
2.4.4空壓機噴油。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生產副總經理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安全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副總會計師、副總經濟師等公司班子成員
成員:安全監察室、生產技術部、設備管理部、發電運行部、輸煤運行部、供暖運行部、供暖維修大隊、燃料采購部、物資供應部、總經理工作部、黨群工作部、企審部、營銷部、人力資源部、武保部、后勤部、財務部等部門部長
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部。
3.2指揮部人員職責
3.2.1總指揮的職責:全面指揮物體打擊傷亡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3.2.2事發部門負責人職責:組織、協調本部門人員參加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3.2.3值長職責:匯報有關領導,組織現場人員進行先期處置。
3.2.4現場工作人員職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做好物體打擊傷亡人員的先期急救處置工作。
3.2.5安監人員職責:監督安全措施落實和人員到位情況。
4應急處置
4.1現場應急處置程序
4.1.1廠用壓縮空氣中斷突發事件發生后,事故現場的作業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部門負責人及向應急救援辦公室(生產技術部)報告。部門負責人及應急救援辦公室(生產技術部)應及時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總指揮。事故現場的其他作業人員也可直接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總指揮,同時將情況報告設備管理部、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室及部門負責人。
4.1.2該方案由應急救援總指揮宣布啟動。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接到報告后,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4.1.3應急處置組成員接到通知后,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理。
4.1.4廠用壓縮空氣中斷突發事件進一步擴大時啟動《電力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全廠停電事故應急預案》,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啟動《人身傷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4.2.1當運行空壓機超出正常運行空壓機臺數仍不能維護表用壓縮空氣系統壓力時,首先啟動備用空壓機,匯報值長。就地查找故障點,進行隔絕。
4.2.2若故障點無法隔絕造成壓縮空氣系統壓力過低時,值長可下令將故障點設備的氣動設備倒就地控制,切斷對故障點設備的供氣,保證其它設備正常供氣,避免造成整個壓縮空氣系統癱瘓。
4.2.3當廠用壓縮空氣中斷失去時,應密切監視各氣控閥、氣控擋板的動作情況,將重要氣控設備切就地控制,維持設備運行。
根據現場恢復情況,由生產副總經理宣布應急處置的終止,生產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復為正常狀態。
4.3事件報告
4.3.1應急救援辦公室立即向生產副總經理匯報事故情況以及現場采取的急救措施情況。
4.3.2事件擴大時,由生產副總經理向上級主管單位匯報事故信息,如發生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安全監察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最遲不超過1小時。
4.3.3事件報告要求:事件信息準確完整、事件內容描述清晰;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發生時間、事件發生地點、事故性質、先期處理情況等。
4.3.4相關單位聯系方式
5注意事項
5.1進入生產現場應按規定穿防護服裝、戴防護帽,從事電氣作業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作業場所,應穿防止產生靜電火花的衣物。
5.2嚴格執行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救援命令,正確執行應急救援措施,避免因救援對策或措施執行錯誤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
5.3應急處置成員在處理過程中發現設備異常或其他險情應及時將情況上報給應急指揮救援指揮部,絕不能盲目處理,造成設備損壞事故擴大。
5.4應急救援人員在實施救援前,要積極采取防范措施,做好自我防護,防止發生次生事故。
5.5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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