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水利部辦公廳
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國發〔2019〕18號)和《水利部關于取消水利工…
發布日期:2020-08-27
發布單位:水利部
部機關有關司局,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為規范水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促進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依法履行法定執法職責,全面落實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要求,我部制定了《水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辦法…
發布日期:2020-08-05
?實施日期:2020-08-05
發布單位:水利部辦公廳
????發文號:辦資管[2020]151號
各流域管理機構,部直屬有關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積極踐行"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合理安排全國重點河湖生態流量確定工作,推進河湖生態流量管理,我部制定了《全國重…
發布日期:2020-07-21
發布單位:水利部辦公廳
????發文號:辦信息函[2020]453號
為進一步加強水利行業網絡安全工作,筑牢水利行業網絡安全屏障,水利部網信辦于2020年6月—10月組織開展水利行業互聯網應用專項整治行動。具體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掌握水利行業互聯網應用基本情況,分析面臨的安全威脅和風險,評估安全防護水平,查找突出問題和…
發布日期:2020-06-19
發布單位:水利部
????發文號:辦資管[2020]112號
為做好長江流域、太湖流域取水工程(設施)核查登記整改提升工作,我部組織制定了《長江流域(含太湖流域)取水工程(設施)核查登記整改提升工作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遵照執行。 各單位執行中的有關情況和問題,請及時與水利部水資源管理司聯系。…
發布日期:2020-05-19
發布單位:水利部
????發文號:水資管[2020]79號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深入落實“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全面摸清取水口及取水監測計量現狀,依法整治取用水突出問題,規范取用水行為,我部決定自2020年5月—2021年12月,開展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現將《取用水管理專項整…
發布日期:2020-05-09
發布單位:水利部
????發文號:辦運管函[2020]250號
部直屬有關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目前,全國各地陸續進入汛期,由于責任不落實、管理不到位,一些地方的堤防、水閘相繼出現險情或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發布日期:2020-04-21
發布單位:水利部
????發文號:水資管[2020]67號
部機關各司局,部直屬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河湖生態流量是指為了維系河流、湖泊等水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需要保留在河湖內符合水質要求的流量(水量、水位)及其過程。保障河湖生態流…
發布日期:2020-04-17
發布單位:水利部辦公廳
????發文號:辦河湖〔2020〕35號
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河長制辦公室、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各有關單位: 河湖"清四亂"是推動河長制湖長制"有名""有實"的第一抓手,是水利行業強監管的標志性工作。為深入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持續改善河湖面貌,現將有…
發布日期:2020-03-04
發布單位:水利部辦公廳
????發文號:辦政法〔2020〕46號
部機關各司局,部直屬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水利部黨組決策部署,堅持和深化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扎實做好水利政策法規各項工作,現將《2020年水利政策法規工作要點》印發…
發布日期:2020-03-09
發布單位:水利部
????發文號:辦水保[2020]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精準穩妥推進生產建設項目復工復產,現就精簡優化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發布日期:2020-03-06
發布單位:水利部河湖管理司
????發文號:河湖函〔2020〕2號
部直屬有關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河長制辦公室,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河長制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水利工作會議精神,扎實做好河湖長制及河湖管理各項工作,經部領導同意,現將《2020年河湖管理工作要點》…
發布日期:2020-02-25
發布單位:水利部辦公廳
????發文號:辦建設函〔2019〕1156號
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根據《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和甲級質量檢測單位“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實施方…
發布日期:2019-10-18
發布單位: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
????發文號:國汛〔2015〕2號
第一條 為規范城市市區(以下簡稱“城市”)防洪應急預案管理,完善城市防洪應急預案體系,增強城市防洪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務院印發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
發布日期:2016-01-01
?實施日期:2016-01-01
發布單位:國家計劃委員會、水利部
????發文號:國家計劃委員會、水利部令第1號
(1988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準 1988年10月1日國家計劃委員會、水利部令第1號發布 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為加強山西、陜西、內蒙古(以下簡稱晉陜蒙)接壤地區開發建設中的水土保持工作,促進該地區經濟建設的…
發布日期:1988-09-01
?實施日期:1988-09-01
發布單位:建設部
????發文號:建設部令第1號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節約用水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水資源,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城市規劃區內節約用水的管理工作。 在城市規劃區內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城市實行計劃用水和節約用…
發布日期:1988-11-30
發布單位:國務院
????發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86號
(1991年7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86號發布 根據2005年7月15日《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
發布日期:1991-07-02
發布單位:國務院
????發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20號
(1993年8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20號發布,2010 年 12 月 29 日國務院第 138 次常務會議修改,2011 年 1 月 8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588 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以下簡稱《水土保持法》)的規定,…
發布日期:1993-08-0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管理,發展城市供水事業,保障城市生活、生產用水和其他各項建設用水,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 本條例所稱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
更新日期:2019-07-27
?實施日期:1994-10-01
發布單位:國務院
????發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83號
(1995年8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83號發布 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為了加強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保護和改善水質,保障人體健康和人民生活、生產用水,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淮河流域的河流、湖泊…
發布日期:1995-08-08
發布單位:國務院
????發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86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蓄滯洪區的正常運用,確保受洪水威脅的重點地區的防洪安全,合理補償蓄滯洪區內居民因蓄滯洪遭受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附錄所列國家蓄滯洪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的規定…
發布日期:2000-05-27
發布單位:國務院
????發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9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三峽工程建設移民工作,維護移民合法權益,保障三峽工程建設,促進三峽庫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三峽工程建設移民,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三峽工程建設,實行開發性移民方針,統籌使用移民資金,合理開發資源,保護生態…
發布日期:2001-02-21
發布單位:國務院
????發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20號
第一條 為了加強長江河道采砂管理,維護長江河勢穩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長江宜賓以下干流河道內從事開采砂石(以下簡稱長江采砂)及其管理活動的,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長江水利委員會應當加強對長江采…
發布日期:2001-10-25
?實施日期:2002-01-01
發布單位:國務院
????發文號:國辦發〔2002〕45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體改辦關于《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 為了保證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充分發揮水利工程的效益,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
發布日期:2002-09-17
發布單位:國務院
????發文號: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06〕45號
我國多暴雨洪水,洪澇災害頻繁。在修建水庫攔蓄洪水,加固江河堤防、利用河道排泄洪水的同時,設置一定數量的蓄滯洪區,適時分蓄洪水、削減洪峰,對保障重點地區、大中城市和重要交通干線防洪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
發布日期:2006-06-13
發布單位:國務院
????發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72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黃河水量的統一調度,實現黃河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促進黃河流域及相關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的改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黃河流域的青海省、四川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陜西省、山…
發布日期:2006-07-24
?實施日期:2006-08-01
發布單位:國務院
????發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52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減輕干旱災害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生活用水,協調生產、生態用水,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預防和減輕干旱災害的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本條…
發布日期:2009-02-26
發布單位:國務院
????發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04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太湖流域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保障防汛抗旱以及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安全,改善太湖流域生態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太湖流域,包括江蘇省、浙江省、上海市(以下稱兩省一市)長江以南,錢塘江以北,天目山、茅山流域分水…
發布日期:2011-09-07
?實施日期:2011-11-01
發布單位:國務院
????發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7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南水北調工程的供用水管理,充分發揮南水北調工程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南水北調東線工程、中線工程的供用水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南水北調工程的供用水管理遵循先節水后調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環…
發布日期:2014-02-16
發布單位:國務院
????發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9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快農田水利發展,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農田水利規劃的編制實施、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維護、農田灌溉和排水等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農田水利,是指為防治農田旱、澇、漬和鹽堿災害,改…
發布日期:2016-05-17
?實施日期:2016-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