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勞動(安全)部門:
今年以來,全國非礦山企業職工重大死亡事故頻繁,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十分嚴峻。據初步統計,1至6月份全國非礦山企業共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75起,死亡426人,重任234人;與1993年同期相比,事故件數增加7起,死亡人數減少46人,下降9.75%,重傷人數增加103人,上升78.67%。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6起,死亡154人;比去年同期事故減少6起,死亡人數減少88人,下降36.36%。
特別是6月份,重大死亡事故接連發生。僅6月4日至23日,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發生4起,死亡129人,重傷58人。其具體情況是:
6月4日,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盛平村港商獨資企業協成塑膠五金制品廠,一棟無地質勘探資料、無紅線圖、無報建手續、無設計圖紙、施工隊無資質審查的在建職工宿舍樓,在工程未完全竣工的情況下,廠方讓職工進住。由于結構不合理,施工質量低劣發生坍塌,造成11人死亡,8人重傷,26人輕傷。
6月5日,江西省新干縣兩川花炮廠,由于違章操作導致火藥爆炸,當場炸死15人。
6月16日,廣東省珠海市前山鎮紡織城裕新染織廠(合作企業),在安裝消防栓時,由于操作員無證上崗,違章作業,導致電線短路引燃棉花發生火災,大火滅后,在未對大火后現場進行鑒定的情況下,指揮失誤,使大量職工進入危樓消除余火,六層樓的廠房突然倒塌,造成93人死亡,48人重傷,108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8950萬元。
6月23日,天津市冶金局鋁材廠,由于鹽浴乳(含硝酸銨)加溫而爆炸,造成廠房坍塌,導致10人死亡,2人重傷,21人輕傷。
綜合分析今年上半年的重大死亡事故,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國有企業及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故有所下降,比去年同期減少27.73%;鄉村集體所有制及外商投資企業事故有所上升,比去年增加11.11%。
二、重大死亡事故以坍塌事故及各種爆炸事故為主,其中坍塌事故18起,死亡89人,火藥爆炸事故16起,死亡65人;其他爆炸事故16起,死亡77人;火災事故6起,死亡118人,以上四種事故占事故總數的74%。
三、經濟發展速度較快的地區,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比較嚴重。如廣東、浙江、上海、福建、遼寧等地區事故比較集中,尤其是廣東省重大死亡事故頻繁,今年上半年重大死亡事故居全國首位。
四、從發生事故的時間上分析,第一季度比較平穩,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第二季度每月事故均呈上升趨勢。特別是6月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接連發生,其中廣東省珠海市裕新染織廠房坍塌事故,是建國以來工廠企業事故中死亡人數最多的一次。
五、今年上半年的重大死亡事故主要集中在建筑行業(發生20起)、煙花炮竹行業(發生16起)及化工行業(發生12起)。這三個行業發生的事故占事故總數的64%。
六、違反操作規程,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揮失誤,以及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造成的事故較為突出。其死亡人數占總死亡人數的92.68%,其中違反操作規程或勞動紀律造成的事故,死亡人數占總死亡人數的46.93%。
七、事故處理不及時、結案率低。今年上半年共發生79起重大死亡事故。截止目前僅結案2起,有97%的事故未結案(具體案例見附表)。
為迅速扭轉當前安全生產的嚴峻局面,減少職工傷亡事故的發生,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區、各部門和企業要進一步提高對安全工作的認識,落實領導責任制,重視和強化安全管理,要抓住學習、宣傳、貫徹《勞動法》的大好時機,加強安全生產法規建設,加大各級勞動部門的安全監察力度,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遏制企業傷亡事故增長勢頭。
二、加強生產性建設工程項目的“三同時”審查、驗收工作,保證企業具備安全的生產條件。尤其是對新建項目、危險性較大及有毒有害項目要嚴格把關,杜絕新的安全欠帳。要對外商投資企業和“三來一補”企業中普遍存在的生產車間、倉庫、宿舍“三位一體”的現象進行嚴格治理、限期整頓。
三、各級勞動安全衛生監察部門要積極開展監察工作,督促、幫助企業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并有計劃、有重點地對事故多發行業和企業進行預防性監察。加強建筑市場、鄉鎮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的有效管理和監督檢查,從根本上改變勞動安全的被動局面。
四、加強對企業干部、職工的安全培訓。隨著勞動力市場的逐步建立,各地特別是沿海地區企業中的農民工越來越多,要有針對性地大力開展安全教育,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增強自我防護能力,尤其要加強鄉鎮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的干部、職工的培訓工作。同時,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做到持證上崗。
五、目前已進入高溫多雨季節,這是坍塌、觸電事故的多發時期,各地要根據季節特點和當地安全工作的薄弱環節,積極開展預防性監察,消除事故隱患,落實防范措施,確保勞動者安全健康和生產的順利進行。
六、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關于《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及勞動部的有關解釋,加強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統計管理,嚴格傷亡事故的處理結案工作。對已發生的傷亡事故(如附表),各地一定要按照“三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盡快催促結案。并將1994年上半年發生的重大死亡事故及結案情況于8月31日前報送勞動部。(附表本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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