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全生產專項督導發現問題整改工作的函64號
發 文 號:安辦函﹝2016﹞64號
發布單位: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發布日期:2016-12-23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抓緊做好
安全生產專項督導發現問題整改工作的函
安辦函﹝2016﹞64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6年12月11日至14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組織對你省棗莊市和泰安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進行了專項督導,發現以下突出問題:
一、部分企業沒有自查自糾實施方案或者方案針對性不強。如辰龍集團東大礦沒有制定針對性檢查方案,而是“為迎接上級檢查,各科室、區隊做好‘八查’檢查”。山東濰焦集團薛城能源有限公司、山東三和維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業制定的自查自糾實施方案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沒有細化到車間、班組,沒有具體的時間節點,沒有具體責任人。
二、部分企業自查不嚴格。一是部分地方隱患排查工作存在“政府嚴、企業松”的問題。個別中小企業隱患排查工作依賴于政府的督促推動,自查自糾流于形式。山東三和維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查臺賬基本沒有查出具體問題,而新泰市安監局對其檢查時卻查出20多項隱患,甚至有的還是重大隱患。二是部分企業隱患整改沒能做到舉一反三。薛城區安全監管局檢查時發現,山東濰焦集團薛城能源有限公司焦化一車間一氧化碳報警儀沒有安裝聲光報警、崗位員工空氣呼吸器佩戴不熟練等問題。督導組抽查時發現該企業整改后雖然安裝了聲光報警,但一氧化碳報警儀已過有效期,沒有及時校驗;焦化二車間崗位操作人員依然不熟悉空氣呼吸器的正確佩戴程序。三是部分企業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棗莊薛能天然氣有限公司裝卸車管理制度要求裝卸車時員工佩戴防護面罩和防護手套,安全員檢查記錄顯示均已佩戴,但實際裝車員沒有按照規定佩戴防護面罩和防護手套。四是個別企業還存在違章作業現象。檢查中發現新泰中聯泰豐水泥有限公司采石場放炮時違規使用巖粉替代炮泥封孔,且未按設計臺階高度進行開采。
三、個別地方部門安全大檢查工作有差距。棗莊市印發《關于深刻吸取“10·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訓立即開展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的緊急通知》后,10月30日、11月9日、11月29日,薛城區交通運輸局分別對薛城汽車貨運中心進行3次檢查,檢查表顯示均是對學習記錄、值班記錄進行檢查,且沒有查出任何問題,凸顯大檢查不認真、不深入。
請你省高度重視督導發現的問題,抓緊督促棗莊、泰安兩市認真抓好整改落實,嚴防各類事故發生,務于12月31日前將整改情況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同時,要按照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要求,舉一反三,采取突擊檢查、隨機抽查、暗查暗訪等方式,對全省范圍內所有企業進行再排查、再督導,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處罰、掛牌督辦,及時通報、及時曝光;要切實加強煤礦停工停產礦井監管,逐礦落實包礦責任,嚴盯死守,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