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關于報送無主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
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安監總廳管一〔2012〕8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展改革委:
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印發的《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方案》(安監總管一〔2009〕112號,以下簡稱《方案》)的安排和要求,各地區大力推進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方案》確定的無主尾礦庫隱患治理項目進展順利,但在實施過程中,一些地區反映有部分無主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項目未納入《方案》。為全面推進無主尾礦庫隱患治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省級安全監管、發展改革部門在全面核實本地區無主尾礦庫隱患現狀的基礎上,組織編制本地區無主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地區方案》),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本地區已不存在無主尾礦庫隱患治理項目的,請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正式函復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二、《地區方案》應包括本地區無主尾礦庫現狀,無主尾礦庫隱患分析,無主尾礦庫隱患治理項目(列表說明),項目實施進度安排,治理責任單位落實情況,項目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地區方案》格式可參照附件1。
三、納入《地區方案》的備選項目,應為2008年3月前存在的未納入《方案》的無主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項目。今年以來各地區已上報的無主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項目中,共有181個項目506座尾礦庫通過初步審查作為備選項目,詳見附件2;未按規定方式上報或已上報項目但未附無主尾礦庫證明材料的,請各地區在編制《地區方案》時一并補充上報。未納入本次編制的《地區方案》的項目,今后將不再受理。
納入《地區方案》的項目,應提供無主尾礦庫證明材料(2008年3月底前企業關閉破產證明文件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證明材料,格式見附件3);尾礦庫安全度證明材料(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或至少3人組成的專家組出具的專家鑒定意見,格式見附件4);項目治理投資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定額估算,且應限定于與尾礦庫隱患治理直接相關的工程措施,不包括庫區周邊居民搬遷等費用;治理資金的籌措,按照《方案》確定的原則執行;項目隸屬關系為中央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證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按隸屬于地方處理。
尾礦庫治理責任單位,按以下情形確定:現由原關閉破產企業上級集團公司(單位)管理的尾礦庫,該集團公司(單位)為治理責任單位;已移交所在地政府且未再投入使用、企業整體關閉破產、目前無主管單位的尾礦庫,其接收單位或尾礦庫所在轄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為治理責任單位。
四、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組織專家對相關地區上報的《地區方案》進行審查,對符合要求的,將予以批復。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根據批復的《地區方案》,在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的同時,下達相關省份的年度投資規模計劃。省級發展改革委按照年度投資規模計劃要求,會同省級安全監管局將年度投資規模計劃分解安排到具體項目,并及時下達年度投資計劃。
請各省級安全監管局會同省級發展改革委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實做好本省(區、市)《地區方案》的編制工作,確保質量,并于2012 年7月30 日前將《地區方案》及有關材料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一司,5份)、國家發展改革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1份)。
聯系人及電話: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一司王立忠,010-64463342
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馬銘鋒,010-68505653
附件:
1.無主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項目實施方案樣式
2.無主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備選項目匯總表
3.無主尾礦庫證明材料樣式
4.無主尾礦庫安全度鑒定報告樣式
附表:
1.無主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項目總體情況匯總表
2.無主尾礦庫基本情況信息表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關于廢止《重特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暫…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通知書…
關于推進職業技能證書互通互認的通知
應急管理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關于加快…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通知書…
關于印發《“高效辦成一件事”2026年…
關于公布2025年度應急管理裝備孵化入…
應急管理部關于給予劉名芳等12名同志…
關于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
關于印發《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
十部門公告: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
關于廢止和修改勞動防護用品等領域十…
關于印發《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
國家經貿委關于印發《勞動防護用品配…
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