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全國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現場會的通知
發 文 號:安監總廳管二〔2012〕21號
發布單位: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發布日期:2012-03-06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召開
全國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現場會的通知
安監總廳管二〔2012〕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定于2012年3月下旬,在廣東省廣州市召開全國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現場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主要內容
(一)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和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安排部署2012年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
(二)總結交流2011年各地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情況。
(三)現場交流學習廣東省道路和水上交通動態監管的主要做法。
二、參會單位及人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監管局分管副局長及相關處處長,部分市(地)安全監管局分管負責人。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邀請有關新聞媒體記者到會采訪。
三、會議時間及地點
時間:3月22日至23日上午,會期一天半。3月21日報到。
地點:星河灣酒店(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番禺大道北1號,電話:020-39936688)。
四、其他事項
(一)請各單位于3月14日前,將會議代表回執(見附件)傳真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二司(聯系人及電話:王曉艷、張剛,010-64463494、64463073、64464005<傳真>)。
(二)需要接站(機)和預訂返程票的會議代表,請提前與廣東省安全監管局聯系(聯系人及電話:楊娟,020-83133273、83133417<傳真>,13922736886)。
(三)會議代表食宿費用自理。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