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近期幾起中小學生溺水身亡事故的通報
教基一廳〔20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最近一段時間,海南、新疆、內蒙古等地接連發生7起中小學生溺水身亡事故。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7月6日,海南三亞市南田農場海燕分場海燕小學3名女學生到農場公新隊旁的公嶺水庫洗澡溺水身亡。7月7日,新疆吐魯番地區陽光私立學校2名學生在托克遜縣三源油脂廠的游泳池內溺水身亡。7月8日,海南儋州市新州中心校赤坎地教學點一年級3名學生結伴放牛,回家途中在蝦蟹塘壩上踩塌松土滑落水中溺水身亡。7月27日,新疆庫爾勒市第七中學4名維吾爾族女學生在孔雀河巴州煤礦段游泳溺水失蹤。8月7日,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商都縣不凍河水庫發生一起溺水事故,7名高中學生身亡,其中6名系商都縣高級中學一年級學生,另一名為集寧一中學生。8月7日,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吉格斯太鎮梁家圪堵村梁南社、梁北社4名兒童結伴到黃河邊游泳,不慎落入黃河主道,3名兒童失蹤。8月18日,內蒙古通遼市扎魯特旗職業中學5名學生在開魯縣新開河南岸黑龍壩段一水坑洗澡,意外溺水身亡。
這些溺水事故發生在暑假期間,孩子在缺乏家長監管的情況下,私自外出游泳溺水身亡,令人十分痛心。為確保學生的安全,現對預防中小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迅速將最近一段時間連續發生的溺水事件通報到本行政區域內所有中小學,使學校高度重視暑期學生安全;要通過電視滾動播放字幕、廣播、教師家訪等多種形式,切實增強家長的安全意識和監護人責任意識,提醒廣大中小學生禁止到非正規的游泳場所游泳,到有安全保障措施正規游泳場所游泳,并征得監護人的同意。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進一步加強與有關部門、社區、村委會的密切聯系,協調有關部門檢查河流和水塘邊警示標牌和安全設施是否完好,切實建立水庫池塘等水域安全巡游責任區制度。同時,要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提醒廣大中小學生注意其他方面的安全。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接到通報后要立即傳達到每一個學生、教師和家長。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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