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2011年安全培訓班計劃安排的通知
安監總廳培訓〔2011〕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海洋石油作業安全辦公室各分部,有關中央企業,總局和煤礦安監局機關各司局、應急指揮中心,有關直屬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要求,切實抓好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總局)2011年工作要點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重點工作安排的落實,經研究,2011年總局將組織舉辦安全生產專題研究等5類培訓班。現就培訓班計劃安排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產專題研究班
1.市(地)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專題研究班。根據中組部干部抽調培訓計劃,舉辦1期(總第十五期),招收學員60名,學制14天。培訓對象為市(地)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副專員)和部分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負責人。由總局人事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2.縣(市)安全監管局局長研究班。培訓對象為各縣(市)級安全監管局局長,學制5天。由總局人事司會同有關業務司局組織指導,年底前將全國縣(市)級安全監管局局長普遍輪訓一遍。具體培訓期次、組織方式及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3.援川市(地)、縣級安全監管局局長專題研究班。舉辦1期,招收學員80名,學制7天。培訓對象為四川地震災區市(地)、縣(市)安全監管局局長。由總局人事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二、執法資格培訓班
4.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執法資格培訓班。舉辦2期(總第二十八、二十九期),每期招收學員80名,學制21天。培訓對象為總局機關各司局、應急指揮中心,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以及海洋石油作業安全辦公室各分部未經安全生產執法資格培訓的人員。由總局人事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5.煤礦安全監察人員執法資格培訓班。舉辦1期(總第二十一期),招收學員80名,學制21天。培訓對象為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未經安全生產執法資格培訓的人員。由總局人事司組織指導,華北科技學院承辦。
6.援藏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執法資格及業務專題培訓班。舉辦1期(總第七期),招收學員80名,學制14天。培訓對象為西藏自治區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未經安全生產執法資格培訓的人員,以及有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干部。由總局人事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7.援疆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執法資格及業務專題培訓班。舉辦2期,每期招收學員80人,學制14天。培訓對象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未經安全生產執法資格培訓的人員,以及有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干部。由總局人事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三、監管監察業務培訓班
8.煤礦安全監察業務培訓班。舉辦4期,每期招收學員80名,學制7天。培訓對象為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相關人員。由總局人事司會同國家煤礦安監局相關司組織指導,華北科技學院承辦。
9.安全生產調度統計業務培訓班。舉辦1期,招收學員80名,學制7天。培訓對象為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從事安全生產調度和生產安全、行政執法、“打非”及隱患排查治理、職業衛生統計的工作人員。由總局人事司會同統計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10.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監管業務培訓班。舉辦1期,招收學員80名,學制7天。培訓對象為各省級和部分重點市(地)安全監管部門非煤礦山安全監管人員。由總局人事司會同監管一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11.冶金、機械等工貿行業安全監管業務培訓班。舉辦2期,每期招收學員80名,學制7天。培訓對象為各省級和部分重點市(地)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監管的人員。由總局人事司會同監管四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12.職業安全健康監管業務培訓班。舉辦2期,每期招收學員80名,學制7天。培訓對象為各省級和部分重點市(地)安全監管部門及有關中央企業相關人員。由總局人事司會同職業健康司組織指導,中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承辦。
13.安全監管監察系統紀檢監察業務培訓班。舉辦1期,招收學員80名,學制14天。培訓對象為省級煤礦安監局監察室主任以及安全監管系統紀檢監察業務骨干。由總局人事司會同駐總局監察局組織指導,中國紀檢監察學院承辦。
14.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業務培訓班。舉辦2期,每期招收學員80名,學制7天。培訓對象為各省級和部分重點市(地)安全監管部門應急管理機構負責人。由總局人事司會同應急指揮中心組織指導,華北科技學院承辦。
四、企業人員安全資格培訓班
15.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初訓班。舉辦2期,每期招收學員80人,學制7天。培訓對象為未取得安全資格證書的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下同)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以及未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生產經營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由總局人事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16.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復訓班。舉辦2期,每期招收學員80人,學制5天。培訓對象為安全資格證書到期的中央企業總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以及未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生產經營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由總局人事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17.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班。舉辦3期,每期招收學員80人,學制7天。培訓對象為未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安全資格證書到期或按規定需再培訓的中央企業所屬一級煤礦企業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屬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董事長、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等負責人。由總局人事司會同國家煤礦安監局行管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和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承辦。
五、視頻專題講座
舉辦12講,每講90分鐘,對象為各級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及有關企業相關人員。由總局人事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和宣教中心承辦。
六、有關要求
1.凡納入總局2011年安全培訓班計劃的班次,除企業相關人員費用自理外,其他班次參加人員的培訓費由總局承擔。有關培訓班具體事宜另行通知。總局有關司局和承辦單位要精心設計培訓課程,認真組織教學,確保培訓質量和效果。
2.除列入2011年培訓計劃的班次外,總局機關各司局不再另行組織培訓班,各在京直屬事業單位不得以總局名義舉辦其他培訓班。確因工作需要舉辦以會代訓等形式的培訓班的,應提前報總局分管領導批準、經人事司備案后方可舉辦。
3.各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培訓計劃,嚴格培訓管理,規范培訓市場。要認真組織落實總局培訓計劃,積極選派學員參,特別是要落實好縣(市)級安監局長的選派工作。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轄區內各級安全監管監察人員、鄉(鎮)長、企業“三項崗位”人員(即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和班組長的培訓。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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