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
舉辦職業安全健康監管業務培訓班的通知
安監總廳培訓〔2010〕1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2010年安全培訓班計劃安排的通知》(安監總廳培訓〔2010〕33號)安排,經研究,決定舉辦職業安全健康監管業務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各省級安全監管局及部分重點市(地)安全監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相關人員。
二、培訓內容
1.全國職業健康形勢和對策;
2.國家職業健康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相關規章;
3.粉塵危害與控制;
4.高毒物品危害與控制;
5.物理因素危害與控制;
6.職業健康檢測和防護用品知識。
三、培訓時間、地點
時間:2010年8月29日至9月2日,8月29日報到(培訓班期間安排半天時間召開職業健康培訓需求座談會)。
地點:中國煤礦工人廬山療養院(江西省九江市廬山大林溝1212號,電話:0792-8282000)。
乘車路線:從九江火車站乘出租車至九江武警支隊站,然后乘九江至廬山的直通車上廬山即到。如果乘飛機,從九江機場乘出租車上廬山即到;從南昌機場先乘機場至南昌市內直通車到長途車站,再乘南昌至廬山的巴士上廬山即到。
報到當天(8月29日),中國煤礦工人廬山療養院在九江火車站全天接站。
四、其他事項
1.請各省級安全監管局根據工作業務實際,按照分配名額做好報名組織工作,并于8月20日前將報名回執(附件2)傳真至中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聯系人及電話:吳松,010-64464264〈帶傳真〉,手機:13601275017,電子信箱:ws@cosha.org.cn)。培訓費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支付,食宿費用自理。
2.中央企業參訓人員培訓費、食宿費自理。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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