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海洋石油作業安全辦公室各分部,有關中央企業,總局和煤礦安監局機關各司局、應急指揮中心,有關直屬事業單位: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關于繼續大規模培訓干部的要求,深入落實2009年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建設一支高素質干部隊伍,經研究,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09年將組織舉辦安全生產專題研究班等5類培訓班。現就培訓計劃安排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產專題研究班
1.市(地)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專題研究班。根據中組部干部抽調培訓計劃,舉辦2期(總第十二、十三期),每期招收學員70名,學制14天,時間分別為5月、9月,地點北京。培訓對象為市(地)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副專員)和部分省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2.市、縣安全監管局長專題研究班。舉辦2期,每期招收學員70名,學制一周,時間分別為4月、7月,地點待定。培訓對象為市、縣安全監管局長(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3.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負責人研究班。舉辦2期,每期招收學員70名,學制一周,時間為6月,地點待定。培訓對象為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負責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組織指導、華北科技學院承辦)。
二、資格培訓班
4.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執法資格培訓班。舉辦2期(總第二十四、二十五期),每期招收學員70名,學制21天,時間分別為4月、10月,地點大連。培訓對象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機關各司局、應急指揮中心,省級安全監管部門以及海洋石油作業安全辦公室各分部未經安全生產執法資格培訓的人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5.煤礦安全監察人員執法資格培訓班。舉辦2期(總第十九、二十期),每期招收學員70名,學制21天,時間分別為5月、9月,地點河北。培訓對象為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未經安全生產執法資格培訓的人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組織指導,華北科技學院承辦)。
6.援藏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執法資格培訓班。舉辦1期,招收學員70名,學制14天,時間為7月,地點西藏拉薩。培訓對象為西藏自治區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未經安全生產執法資格培訓的人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7.援青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執法資格培訓班。舉辦1期,招收學員70名,學制14天,時間為5月,地點西寧。培訓對象為青海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未經安全生產執法資格培訓人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8.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初訓班。舉辦1期,招收學員70人,學制7天,時間為7月,地點北京。培訓對象為未取得安全資格證書的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9. 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復訓班。舉辦1期,招收學員70人,學制3天,時間為4月,地點北京。培訓對象為安全資格證書到期的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三、監管監察能力提高班
10.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能力提高班。舉辦4期,每期招收學員70名,學制5天,時間為4-11月,地點待定。培訓對象為有關省(區、市)和市(地)、縣(市)安全監管部門直接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人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會同政法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11.煤礦監察執法能力提高班。舉辦4期,每期招收學員70名,學制5天,時間為5月、6月,地點待定。培訓對象為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相關人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會同國家煤礦安監局相關司組織指導、華北科技學院承辦)。
四、專業、專題業務培訓班
12. 化工專業班。舉辦1期,招收學員40名,學制3個月,時間為9-11月,地點北京。培訓對象為有關省(區、市)和市(地)、縣(市)安全監管部門相關人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會同監管三司組織指導,北京化工大學承辦)。
13. 金屬非金屬礦山專業班。舉辦1期,招收學員40名,學制3個月,時間為9-11月,地點河北。培訓對象為有關省(區、市)和市(地)、縣(市)安全監管部門相關人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會同監管一司組織指導,華北科技學院承辦)。
14. 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專題業務培訓班。舉辦3期,每期招收學員70名,學制5天,時間為7月、8月 ,地點待定。培訓對象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機關各司局、應急指揮中心,省級和重點市(地)安全監管部門以及部分中央企業相關人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會同監管三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15. 金屬非金屬礦山專題業務培訓班。舉辦3期,每期招收學員70人,學制5天,時間為6月、8月,地點待定。培訓對象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機關各司局、應急指揮中心,省級安全監管部門以及部分中央企業相關人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會同監管一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16.煙花爆竹專題業務培訓班。舉辦1期,招收學員70名,學制5天,時間為8月,地點待定。培訓對象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機關各司局、應急指揮中心,省級和重點市(地)安全監管部門相關人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會同監管三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五、其他培訓班
17.安全生產統計業務培訓班。舉辦2期,每期招收學員70名,學制5天,時間為7月,地點待定。培訓對象為省級和市級安全監管部門以及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調度室相關人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會同統計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18.檔案管理專題業務培訓班。舉辦1期,招收學員70名,學制5天,時間為8月,地點待定。培訓對象為省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檔案管理相關人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會同檔案館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六、有關要求
1.凡納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09年安全培訓班計劃的班次,培訓費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承擔,有關培訓班具體事宜另行通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有關司局和承辦單位要精心設計培訓課程,認真組織教學,確保培訓質量和效果。
2.除上述培訓班次外,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機關各司局不再另行組織培訓班,各在京直屬單位不得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名義舉辦其他培訓班。
3.各省級安全監管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培訓計劃,嚴格培訓管理,規范培訓市場。在認真組織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培訓計劃,積極選送人員參加相關培訓的同時,要加強對轄區內各級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和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縣(市)長、鄉(鎮)長等重點培訓。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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