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關于加強城市建設行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1986年12月29日)
城市供水、排水、煤氣、熱力、公共交通、市政工程、園林、環衛等基礎設施是直接為生產和人民生活服務的,各項設施的安全對生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關系甚大,一旦發生事故,不僅會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而且政治影響也不好。目前,由于一些行業設施陳舊,超期服役,普遍存在一些安全問題,如不加強管理,麻痹大意,可能會導致事故的發生。因此,各級城建部門的領導,都應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要經常進行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為了加強城市建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城市生產和人民生活秩序的正常進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搞好城市煤氣、熱力生產、輸配和供應各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絕事故的發生。煤氣是有毒,易燃、易爆氣體,家庭采暖通風不良,使用不當,很容易發生煤氣中毒或火災事故。因此,對煤氣安全問題決不能掉以輕心。在春節前夕,對煤氣、熱力各項設施要進行全面安全檢查,消除隱患。同時要大力宣傳安全用氣和預防煤氣采暖中毒的常識,教育群眾安全用氣和采暖。
二、城市供水企業要加強對水廠的安全運行管理,保證經濟、合理、安全可靠地供應生產和生活用水以及消防等其他用水。搞好對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的檢測管理工作,經常清疏排水管網,防止下水道清疏中毒和爆炸事故。
三、加強對城市公共交通、輪渡、市政、環境衛生等部門冬季安全運營管理。對所有投入交通運行、市政施工和垃圾清運的車輛、船只,都要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不符合安全的車輛、船只不準投入運行。對司機、乘務員、裝卸工要經常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及有關規定,搞好安全防范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
四、加強公園、風景名勝區的安全管理工作。對現有容易發生危險的道路、游覽車、船、纜車、游藝機械、建筑、假山等設施,要重點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各種設施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嚴禁超載超員運行。在節假日期間舉辦的大型游園活動,要合理控制游人量,要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避免事故的發生。
五、城建部門要與公安、勞動、經濟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城建各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以保障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對于有意破壞各項市政公用設施者,要依法從嚴處理,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當事者的法律責任。
六、為推動城建行業安全管理工作,要制定有關規定,使其經常化、制度化。擬在適當時候召開城市建設安全工作會議。請各地認真總結經驗,做好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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