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
質技監局鍋發[1997]17號
關于做好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安全質量監察監督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技術監督局、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各相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辦發[1998]84號),原勞動部承擔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管理職能已劃轉到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為做好電梯、起重機械、架空索道、廠內機動車輛、游樂設施、防爆電器等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以下簡稱特種設備)的安全質量監察監督,以及相應的檢驗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的《關于機構改革期間鍋爐壓力容順安全監察監督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質技監局鍋發[1998]82號)的要求,在職能劃轉期間切實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亂、工作不斷、資產不流失,保證監察與檢驗隊伍相對穩定。機構改革期間,必須按照中央關于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的精神和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下,做好機構劃轉、職能交接、工作“平行移動”等項工作。
二、繼續貫徹實施國家及地方現行的關于特種設備安全質量監察監督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保持工作的連續性。在地方政府機構改革實施前,各地履行特種設備安全質量監察監督工作的行政部門、各相關檢驗單位和社團組織仍按原有的職責分工,并在我局和各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的統一領導下,繼續開展工作。
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方面: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修理和銷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產品決不允許投放市場和投入使用。
(二)特種設備的設計單位必須對設計工作質量負責。設計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質量的法規及相關標準的要求,應經認可的權威技術單位審核后,才能投入生產。
(三)特種設備的制造單位必須對制造質量負責。對實施工業產品許可證管理的特種設備,繼續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對未實行生產許可證的,實行安全認可制度。對任何單位試制的特種設備新產品,逐步開展型式試驗,合格后方可試銷;取得相應認可證書后,方能批量生產。
(四)從事特種設備安裝和修理的單位必須對安裝和修理質量負責。安裝和修理單位應具備相應條件,并通過安全認可。新安裝(或新增)、修理后的特種設備,應進行安全檢驗,并取得相應安全認可證書后,方能投入使用。安裝、修理過程中如涉及產品主要安全參數的更改,應履行設計審核手續。
(五)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必須對安全使用和運營管理負責。使用單位應制定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特種設備使用、運營管理制度;操作人員應經有關機構組織考核后,持證上崗;對特種設備實行使用登記和定期安全檢驗制度。未經過定期安全檢驗和未取得安全認可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
(六)堅決打擊特種設備的假冒偽劣行為,對發現的假冒偽劣產品要跟蹤監督,抓住不放;定期組織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抽查,對發生嚴重質量問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的產品,組織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要千方百計減少事故發生,尤其要遏制特大事故。對發生的事故,要參照《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事故調查處理辦法》(原勞動部第8號令)的規定,進行報告、調查、處理和批復。對發生的事故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報告不及時和隱瞞不報的,要追究有關單位的責任。查處事故要嚴肅認真、及時到位,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人員傷亡較多和惡劣影響的責任事故,必須追究主要責任單位領導責任,并依法嚴肅處理。
四、各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要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質量監察監督工作的領導,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繼續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質量監察監督工作。在工作中要注意發揮各方面積極性,分工合作,組織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科研單位、社團組織的技術力量,為提高特種設備的質量和安全性能而共同努力。
各地要特別加強在用特種設備現場監察工作,積極組織安全檢查,督促企業進行自查、主動配合抽查和定期安全檢驗,檢查事故隱患治理,組織事故調查,加大打假和質量監督工作力度,防止職能劃轉期間事故上升。當前,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等大城市要按照《關于做好今冬明春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質技監局鍋發[1998]177號)的要求,組織好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落實事故隱患治理措施,避免發生重大事故。
加強行風建設,按照“公平,公正,科學,求實”的原則,維護“科學,公正,廉潔、高效”的行業形象,抓好窗口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做到嚴肅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和廉潔執法。
五、對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實行資格認可制度。各檢驗機構要繼續規范和完善自身建設,加強檢驗隊伍的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檢驗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保質保量地完成特種設備的各類檢驗工作。對因檢驗工作質量不良而給企業造成損失的單位和人員,要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六、涉及特種設備的行業管理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在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的統一部署下,加強行業內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重點在加強安全教育,推動科學技術進步,完善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安全、質量技術交流,消除重大隱患等方面開展工作。
七、認真落實國務院三定方案,繼續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與質量監督工作,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將擬定有關規章、制度,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鍋爐壓力容器監察局增設壓力管道與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負責日常工作。各地在改革期間就特種設備相關工作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總結的新經驗、新思路應及時報我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4號
郵政編碼:100088
聯系電話:(010)62022288-3906、5108,623661005傳真:(010)6236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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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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