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應急預案
發 文 號:豫政辦[2004]4號
發布單位:豫政辦[2004]4號
組織對受威脅區易感禽實施緊急免疫接種。
(6)對受威脅區內的易感禽類及其產品進行監測、檢疫和監督管理。 (7)建立緊急防疫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疫苗、藥品、診斷試劑、器械、防護用品、交通及通訊工具等。 (8)對封鎖、撲殺禽類、無害化處理、消毒、緊急免疫接種等所需費用及補貼所需資金作出評估,并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9)培訓獸醫專業技術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建立疫情處理預備隊。 (10)參與組織對疫點、疫區及其周圍群眾的宣傳工作。 2.財政部門:負責籌集、劃拔緊急防疫儲備金。會同畜牧獸醫部門制定資金使用計劃和管理辦法,負責監督儲備金的使用。 3.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4.衛生部門:負責疫區內人員的預防和疫病監測工作。 5.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出入境禽類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并及時向當地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揮部辦公室通報有關情況。 6.公安、武警部門:參與做好疫區封鎖、疫區內禽的撲殺,加強疫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7.工商部門:根據對疫區封鎖情況,關閉疫區內的畜禽及其產品交易市場。 8.商務部門:積極配合畜牧獸醫部門落實禽類屠宰場的有關防疫措施。 9.交通、鐵路部門:負責優先運送控制撲滅疫情人員、物資、藥品和器械,配合畜牧獸醫部門作好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設置及疫區封鎖工作。 10.糾風部門:配合畜牧獸醫部門做好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的設置、管理和疫區的封鎖工作。 11.軍隊、司法等部門:按照各級政府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揮部的統一部署,配合畜牧獸醫部門,做好緊急疫情處理工作。 四、應急措施
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必須加強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