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2019年3月8日上午約11時許,遵義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到余慶高速路政大隊通知,稱在余慶東收費站一輛危貨運輸車輛涉嫌有違法行為。經遵義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立案調查,山東省東營市某化工有限公司駕駛員蔣某某駕駛魯EA××××(黃)、魯EX×××掛(黃)危貨運輸車輛(押運員為蔡××)從云南曲靖某某煤焦有限公司裝載粗苯運至湖南岳陽市云溪,發貨單顯示裝載粗苯31.6噸。山東省東營市某化工有限公司所屬魯EA××××(黃)、魯EX×××掛(黃)危貨運輸車輛道路運輸證許可經營范圍“危險貨物運輸(3類)(汽油、柴油)”,經對該車裝載液體取樣送檢進行司法鑒定,實際裝載為粗苯,其性質為超越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余慶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責令其停止經營,并處5萬元罰款。
【法律鏈接】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嚴格按照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決定的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不得轉讓、出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件?!?/span>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五十七條第三款“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運輸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解讀】
粗苯是煤熱解生成的粗煤氣中的產物之一,經脫氨后的焦爐煤氣中回收的苯系化合物,其中以苯含量為主,無色至淡黃色易揮發,非極性液體,具有高折射性和強烈芳香味,屬于危險品,遇熱、明火易燃燒、爆炸。國家對于危險品的運輸有著嚴格的要求,危害品運輸企業和危險品運輸車輛必須嚴格按照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決定的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當事人為謀取利益,超越許可事項裝載粗苯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事故極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危及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
從這個案例可以看出,當事人沒有依法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活動。通過這次行政處罰,當事人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終止了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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