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7日,徐曉梅在上班時因地滑摔倒導致頭部受傷。事后,公司提出用本地員工呂某的名義就醫,可以通過醫保報銷一定費用,減少公司的負擔。
徐曉梅認為,公司這樣做并沒有讓她自己吃虧,而且能照顧公司利益,于是就答應下來。
一個月后,辦完出院手續的徐曉梅要求公司為她申報工傷時,才知道上當了:公司以呂某的病歷卡等為憑,否認她的傷是在單位發生的,而呂某已經去向不明。
工傷保險部門則表示,由于徐曉梅缺少了必要的醫療記錄,不符合工傷認定條件。
【點評】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徐曉梅不能提供自己的醫療記錄,自然會影響到工傷的認定。
本案提醒勞動者:在工傷發生后,不僅不能使用他人的病歷卡,而且務必在醫療記錄中清楚準確地填寫姓名、單位、住址、聯系方式。冒名頂替的結果,即使最后能夠通過在醫院查證澄清事實,也給自己增添了麻煩或制造了難題。
?
什么是補充工傷保險?
十級工傷可享哪些待遇?
職工能自愿棄繳社保嗎?
職工發生工傷后該如何辦理工傷手續?
關于工傷的20個問答
企業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可以認定為…
男子猝死在工作倉庫附近,釘釘沒打卡…
上下班路上發生車禍算工傷嗎?發生交…
傷亡事故的分類
事故類別劃分
什么是工傷和工傷事故分類?
工傷認定申請時間是多少?
工傷處理協議書
工傷保險的基本原則
工傷保險的作用與意義
2010年工傷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