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女士:我弟弟是名環衛工,前些天高溫時候,由于長時間在外工作,突發腦梗后被送去醫院急救,可還是由于病情危重,在醫院搶救了一周后不幸離世。我們親屬覺得弟弟是為了單位工作引發的,應當屬于工傷,要求單位為我們這事申報工傷,可單位不同意,請問律師我弟弟這種情況屬于工傷嗎?
饒律師:不算工傷。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中明確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你弟弟的這種情形顯然不符合法定的視同工傷的規定,因此,你們要求申報工傷的訴求不能得到相關機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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