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民工高梅終于拿到了4萬元的工傷賠償,近一年來,高梅為了得到其應有的工傷待遇,一次次碰釘,可謂曲折艱辛。
據了解,55歲的山區農民高梅本是家庭婦女,迫于家境困難,2011年到淄川區寨里鎮一家建陶廠打工。2012年4月4日,高梅在車間往機器放料時,胳膊被卷進滾軸,經醫院診斷為右手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療半個月后,回家休養療傷。期間建陶廠曾支付其7000余元醫療費。雖經治療,但高梅右手肌腱斷裂、無法屈伸,經鑒定為9級傷殘,影響了正常工作和生活。隨后高梅多次找到用工單位,請求支付其工傷待遇,建陶廠一直拖延,拒絕賠付,一次次催要無果。
無奈之下,高梅到淄川區人社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找到檢察官反映情況請求幫助。檢察院工作人員及時來到高梅打工的建陶廠調查了解事故經過,并向企業負責人詳細講解了相關法律法規。經了解,用工單位未給高梅加入社會保險,企業負責人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最后,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用工單位一次性支付高梅工傷待遇4萬元,長達近一年的工傷待遇糾紛終于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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