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凡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都要參加工傷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
未按要求參保并繳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對于應保未保的用人單位,其職工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必須按照新《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工傷職工發生的相關費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再按照新《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項目包括:工傷醫療費、生活護理費、一至四級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經五至十級傷殘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輔助器具費、工傷康復性治療費。
什么是補充工傷保險?
十級工傷可享哪些待遇?
職工能自愿棄繳社保嗎?
職工發生工傷后該如何辦理工傷手續?
關于工傷的20個問答
企業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可以認定為…
男子猝死在工作倉庫附近,釘釘沒打卡…
上下班路上發生車禍算工傷嗎?發生交…
傷亡事故的分類
事故類別劃分
什么是工傷和工傷事故分類?
工傷認定申請時間是多少?
工傷處理協議書
工傷保險的基本原則
工傷保險的作用與意義
2010年工傷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