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發生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這里的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包括非城市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但不包括已辦理離、退休手續或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按國家規定可以延期的除外)仍在從事勞動并取得勞動報酬的人員、在用人單位實習(包括勤工儉學)的在校學生和家庭(個人)雇傭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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