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因工作受傷,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 這里包含二層內容:
1.工傷是指職工在生產崗位上,從事與生產勞動有關。或由于勞動條件.作業環境所引起的人身傷害事故和職業病。
2.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障的的一個組成部分,是通過國家立法強制實施,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工傷職工或其家屬提供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工傷一詞比較早期的正式提法是在1921年的國際勞工大會的公約中闡述的,即“由于工作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事故為工傷。”后來,隨著時間的推移,各國又逐漸把職業病納入到工傷的范疇之中,職業病從廣義上講,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勞動及其他職業性活動中,因接觸職業性有毒有害環境而引起的所有疾病。但是各國立法中,職業病有一定的界限,一般屬于工傷保險范疇的職業病,指的是法定職業病。
由工傷帶來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通過生產恢復,一段時間是可以彌補和消除的,而人員的傷亡的后果,在很長時間里親屬生活和心理的痛苦都難以消除,如對傷殘人員的康復,對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問題得不到妥善解決,必然影響生產者的工作情緒和社會穩定。因些,各國政府都在職業安全衛生.預防事故和提供工傷補償方面不斷地加強立法,完善工傷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