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職工”的稱呼在河南將成為歷史,再就業服務中心將全部關閉,今后,企業新的裁員將直接向失業保險并軌,按照規定,他們可領取失業保險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
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目前還有8.59萬人滯留在再就業服務中心。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勞動就業處處長李甄介紹,我省今年年底前,將全部撤銷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企業新的裁員不再進入“中心”,而是直接向失業保險并軌。當前我省已有漯河、南陽、新鄉、濟源、鶴壁、濮陽、許昌7個市全部關閉再就業中心。
李甄說,雖然關閉了再就業中心,但勞動部門還會做好出“中心”的下崗職工社會保險關系接續和三條保障線的銜接。對協議期內在“中心”的下崗職工,繼續按原渠道,按時足額發放基本生活費并代繳社會保險費。對出“中心”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下崗職工,符合享受失業保險條件的,按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家庭收入低于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按規定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未再就業的可按自愿原則,參照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辦法接續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系。
另外,企業與出“中心”下崗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所需經濟補償金,原則上由企業負責籌集解決。對確有困難的國企與出“中心”下崗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所需經濟補償金,各地可從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結余資金中給予適當補助,各級政府也要加大投入,給予適當補助。對國有困難企業經濟補償金的補助,原則上不超過所需經濟補償金總額的60%,人均不超過6000元。2005年12月31日后,下崗職工全部出“中心”的企業,將不再享受有關經濟補償金補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