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乱子伦片免费观看,国产免费AV片在线播放,亚州欧美国产在线人,欧美又大粗又爽又黄午夜视频,精品下部隐私100%无遮拦,黄色三级视频网站,亚洲欧美日韩视频一区,久久精品免费老鸭窝,精品国产黑色丝袜高跟鞋,手机看片自拍自拍日韩

安全管理網

傷害因素分析

  
評論:   ? 收藏本頁

進行傷亡事故調查、統計、分析時,須按GB6441—86對下述傷害因素加以分析:

1.受傷部位

指身體的受傷害的部位。

2.受傷性質

指人體受傷的類型,簡言之,也就是從醫學的角度給予創傷的具體名稱。如割傷、扭傷、燒傷等。受傷性質一項,有時很明顯,有時又很難劃分。其中原因之一,因為它是屬于醫學范疇的名詞術語,該項命名要聽取醫生的意見;其二,在事故發生后,人體往往是多處受傷,難用一種傷害命名。此時除要以嚴重的傷害命名外,如果難以分清,可填寫“多傷害”。例如,高空墜落會造成多處骨折,伴隨挫傷、擦傷等損傷,此時可填“多傷害”。另外,表中的傷害性質的意義,大家也都應該有個初步的了解,因為這些傷害在工業事故中是經常發生的。下面例舉一些常會發生識別錯誤的傷害加以解釋:

(1)電傷

由于電流流經人體,電能的作用造成人體生理傷害。包括引起皮膚組織的燒傷。

(2)挫傷

由于擠壓、撞壓、摔倒及硬性物質打擊,致使皮膚、肌肉肌腱等軟組織損傷稱作挫傷。常見有頸部挫傷和手指挫傷。受傷部位常出現腫脹、疼痛或壓痛。組織內多有出血,體表常出現青紫、瘀斑或血腫。由于局部受損腫脹和疼痛,可導致暫時性功能運動障礙。嚴重者可引起休克、昏迷。

(3)擦傷

由于外力的磨擦,使皮膚破損叫擦傷。

(4)割傷

由于刃具、玻璃片等帶銳刃的物體割破皮膚肌肉,引起的創傷叫作割傷。割傷較深,割破血管時,能形成大出血,危及生命。

(5)刺傷

由尖銳物刺破皮膚肌肉,稱為刺傷。刺傷的特點是傷口小,但很深,如刺傷內臟,可引起出血,引起內臟器官的損傷。

(6)撕脫傷

機器的輾軋或絞軋,或炸藥的爆炸,使人體的部分皮膚肌肉由于外力牽拽造成大片撕脫,叫撕脫傷。常見的如長頭發或手卷入機器,致頭皮撕脫或手脫套傷(整個手皮膚象脫手套樣撕脫)。臨床表現是創傷本身大量失液,失血,可發生休克等癥狀。

(7)扭傷

指關節在外力作用下,超過了正常活動范圍,使關節周圍的筋受傷,這種外傷叫做扭傷。俗稱“扭傷了筋”。常見有踝關節扭傷,足踝部突然向內或向外過度翻轉,可引起足踝部腫脹,疼痛不能行走,以及膝關節扭傷,俗稱的“閃腰”均屬扭傷。

(8)倒塌壓埋傷

指在冒頂、塌方、倒塌事故中,泥土、沙石將人全部埋住,由于缺氧,引起窒息、很快死亡。或者局部被壓,不影響呼吸,擠壓時間過長,會引起一系列嚴重癥狀,如:少尿、無尿、口干,肢體麻木或血管、內臟破裂出血等一系列癥狀,醫學上也稱為“擠壓綜合癥”。

(9)沖擊傷

在沖擊波超壓和負壓作用下,人體所產生的原發性損傷叫沖擊傷。沖擊傷的臨床特點是多部位,多臟器傷損,常伴有心、肺和鼓膜損傷,還常合并有肝、脾破裂、骨折、顱腦傷和軟組織操作。體表傷害較輕而內臟損傷較重,身體狀況變化迅速,難以救治迅速死亡。因此,對沖擊傷員,不容漏診。

3.致害物

指直接引起傷害的物體或物質。強調直接造成傷害。在兩種以上物體撞擊時,當一物體是靜止的,另一物體為運動的,那末選運動的物體為致害物。比如,開動的叉車將人撞在機床上,選叉車為致害物;若兩個物體都是靜止的,選最后接觸的物體。如,人從腳手架墜落,摔下時碰到幾次物體,最后落到地面,地面就是致害物。記錄致害物,就是記錄直接造成人身傷害的物體和物質,因此該項目也是十分重要的,不可隨意取替。

4.起因物

指導致事故發生的物體或物質。與致害物的區別在于:致害物是與人體接觸(直接接觸或人體暴露于其中)使人受傷害的物體或物質,而起因物則強調的是物的不安全狀態對事故的發生起了作用,至于是否造成傷害,則毋須考慮。

起因物的判定原則:

(1)依據造成傷害事故的主因,選擇存在不安全狀態的物。

(2)遇到兩種以上起因物摻雜在一起或不易判定的情況,應從預防事故重演的觀點出發,選擇最為重要的起因物。

(3)如致害物是機械裝置正常運轉時產生的物體(如焊接火焰)或是和機械裝置成為一體運動的物體(如車床上的加工件),起因物一般選擇機械裝置(焊機或車床)。

(4)當導致傷害的原因僅僅是人時,則無起因物(此時無不安全狀態)。

5.傷害方式

指致害物與人體接觸的方式。它可說明致害物如何造成人體受傷害,描述致害物怎樣接觸人體及回答致害物以什么方式作用于人體。如一臺鍋爐因缺水而爆炸,造成蒸汽噴出燙死1人,同時爆炸碎片飛出擊死1人,則此時的傷害方式有二種,一為“灼燙”,一為“飛來物”。

6.不安全狀態

指直接形成或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質(體)條件,包括物、作業環境潛在的危險。不安全狀態存在于起因物之上,描述了起因物的重要特征,可以說,起因物與不安全狀態共存,即有前者就有后者,無前者亦無后者,反之亦然。

7.不安全行為

指違反安全規則(程)或安全原則,使事故有可能或有機會發生的行動。不安全行為可以是本不應做而做了某事;可以是本應用此方式卻用彼方式做了某事;也可以是應做某事卻未作或未做成等。不安全行為者可能是受傷害人,也可能并非受傷害人。

網友評論 more
創想安科網站簡介會員服務廣告服務業務合作提交需求會員中心在線投稿版權聲明友情鏈接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