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本企業機電、提升、運輸等方面的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組織制定機電、提升、運輸等系統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保證礦井正常使用“三專兩閉鎖”,“三大保護”。
3、組織編制機電設備年度考核安全管理目標和考核獎懲細則,機電、運輸系統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定期檢修機電運輸設備,排查機電設備隱患,做好日常保養,保證設備完好。并組織整改。
4、負責機電設備的安裝和檢修的安全管理。定期召開機電安全管理工作會議,研究機電設備管理中的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督促作好各類機電相關記錄,完善各類軟件。
5、負責組織全礦機電設備管理安全生產競賽和機電技術比武活動,積極推廣新技術、新設備、確保安全生產。建立設備檔案、臺帳。
6、負責組織機電設備事故追查、處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督促落實。
7、深入現場,檢查機電、運輸設備運行情況。負責井下電氣設備防爆及機電、運輸設備保護和測試管理工作,每月下井帶班不少于24班。并做好帶班記錄,交接班記錄。
8、經常向礦長匯報機電設備安全運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和措施,并負責落實。
9、此責任狀一式兩份,煤礦一份,責任人一份。
聯盟煤礦(礦長)簽字: 年 月 日
責任人(機電礦長)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