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定做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電力工程施工需要,擬將吊車起重作業工作承包與承攬人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及安全職責,根據《合同法》、《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就吊車起重作業有關安全問題民事協議如下,供雙方妥善執行:
雙方聲明:本協議是對甲乙雙方在承攬關系的前提下對有關施工及安全事項的確定,甲方在每次起重操作過程中的“指揮”是敦促完成承攬合同的輔助內容。乙方在進行每次吊車作業前,已經充分熟識作業現場環境。
本協議中所稱的甲方對乙方起重操作過程中的“指揮”,僅指具體起重過程中對待吊物品的捆綁掛鉤、松鉤以及使用信號旗對待吊物品進行目標導向工作。
一、吊車類型: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施工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租賃金和結算方式
1、計量方式:按實際工程進行計量,計時時間以機械進入甲方指定地點,并指令開始工作時,甲方指定專人計量時間;計價方式:累計簽發的時間,按累計時間乘以單價進行計算,單價以中標談判價格 元/小時執行。
2、結算方式:按月結算。于每月二十日前對上一月簽單進行統計結算。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吊車必須經檢測檢驗機構監督檢驗合格,操作人員具備特種作業資格,并審核備案;甲方認為吊車或作業人員不能使用、勝任的,不服從工作指揮的有權拒絕或終止使用。
2、甲方有權糾正起重操作過程中的違章行為,并阻止違章操作。
3、甲方應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在作業前向乙方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4、甲方在吊車作業的過程中,發現吊車存在危及安全施工的隱患時,有權中止使用,隱患排除后方可重新開工。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吊車合格。乙方所提供的吊車,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機械性能良好,經國家起重設備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并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除吊車主體以外,乙方需提供與施工現場起重作業相匹配的輔助配件。
2、吊車人員具備資格。乙方提供的吊車應配操作人員,必須操作熟練,持證上崗。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則,服從甲方責任人員的指揮,遵守施工現場有關規定,按照定做人甲方的施工需要進行施工,不得野蠻作業和違章操作,并應掌握現場的作業環境和存在的危險點。
3、保險齊全。為防止吊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乙方必須投保第三者責任險。
4、乙方負責吊車進退場運輸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吊車安全運到甲方施工現場,乙方在施工現場嚴格按國家標準局頒布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規定執行。
5、在施工現場,乙方應對吊車作業過程中的起重安全和吊車作業人員操作安全負責。對甲方違章指揮的,乙方有權拒絕。但乙方不得以不正當理由拒絕施工,并應確保完成甲方交待的全部作業內容,保證施工作業質量符合甲方要求。
6、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使用機械的時間(一般提前一天);遇特殊或緊急情況隨時通知,乙方應以甲方為重點,確保機械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場。因此影響甲方正常工作,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所有費用。
五、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監總局特種設備局頒布的《起重機械使用管理規則(TSG Q5001-2009)》、國家標準局頒布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及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
2、由于乙方吊車司機違章操作、操作不當或起重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機械設備及人身傷亡事故、財產損失或影響工程進度的,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吊車在吊裝過程中,因吊車傾斜、吊臂斷臂、鋼絲繩陳舊、過載、吊耳、卸扣、枕木等吊車設備原因造成斷裂或索具不規范使用,從而導致人身傷亡事故、財產損失或影響工程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4、吊裝作業前,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應統一信號確保作業流暢;由于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5、在施工期間發生人身傷亡及其他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事故搶修的義務,甲方應根據國家及有關規定,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6、其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此協議一式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共同執行,甲乙雙方各執 份,均報各自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