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山東東山古城煤礦有限公司綜合利用電廠
乙方:兗州宏宇設備安裝維修中心
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機房頂天窗、鍋爐防雨棚改造有關安全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量:鍋爐及其它輔助設施
二、施工時間:2011年5月13日開始。
三、施工地點:電廠廠區內。
四、安全事宜:
1、乙方根據施工隊伍技術力量指定一名人員擔任施工負責人。并明確其職責,交代施工注意事項。
2、在施工期間,甲方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設備、人身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完全承擔。
4、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服從甲方廠規廠紀管理。
五、其他事宜:
1、本施工安全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2、其他有關工程款、技術要求等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制定。
3、本協議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山東東山古城煤礦有限公司綜合利用電廠
代表簽字:
乙方:兗州宏宇設備安裝維修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