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遏制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頻發,山東省交通運輸廳緊急出臺《山東省道路運輸企業安全建設評價辦法》,制定了“省內班車22點至5點間嚴禁發車”等一系列具體措施,給運輸企業繃緊了安全弦。其中,發生一起重大以上責任事故將被停批新增、更新營運車輛一年。
據了解,《辦法》自今年1月起開始在全省試行,將對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和危險品貨運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打分評價,并與之配套公布了幾百條詳細的評分標準,不合格企業將被公示并受到嚴厲懲罰。
《辦法》規定,企業安全經費不得少于年總收入的0.5%,且專款專用;道路運輸企業必須設立安全總監職位,每20輛營運車輛須配備1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在車輛運行上,要嚴格落實雙班駕駛員制度,嚴禁省內客運班車22時至次日5時始發車,直達客車杜絕中途上下客。
根據該《辦法》,省交通運輸廳將對一年內發生2起較大責任事故,或1起重大以上責任事故的企業,停批新增、更新營運車輛1年;對一年內發生2起及以上較大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城市,停批新增、更新營運車輛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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