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為防止煤礦頂板事故和有效提高煤礦企業各級人員對煤礦頂板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消除頂板事故隱患或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保障煤礦企業職工生命及財產安全。
1.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煤礦安全規程》等國家和行業的法律、法規,上級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要求,結合煤礦企業生產實際,編制本預案。
1.3 本預案適用于致富煤礦發生冒頂事故的應急處置。
2? 危險性(因素)與風險分析
2.1 煤礦企業生產工藝流程中,煤炭賦存的地質條件復雜松散(斷層)、保留安全煤柱布置不合理、井巷(工作面)支護方式(方法)不合理、沖擊地壓、地表水滲漏等,在一定條件下均對煤礦井下形成極大的威脅,存在較大的煤礦冒頂事故隱患。并且一旦發生冒頂事故將衍生埋壓風筒、阻斷風流、進而產生瓦斯爆炸或采空區內高溫有毒有害氣體大量涌出等危害。
2.2 風險等級。
2.2.1 二級狀態:煤礦井下支護設備(設施)明顯變形、局部頂板跨落、出現裂隙和底鼓明顯增大、裂隙發育或松散巖層有滲(淋)水征兆。
2.2.2 一級狀態:井下發現頂板響動劇烈、裂隙急劇增大、底鼓量急劇增大、沖擊地壓來臨或發生頂板事故。
3?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3.1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把保障企業職工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煤礦頂板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設備損壞及財產損失。
3.2 堅持依靠科技,預防為主的原則。在高度重視煤礦頂板事故的特點和危害基礎上,采用先進技術,實行科學預防管理和先進的裝備,增強應急能力和煤礦企業的安全保障能力。
3.3 堅持快速反應,高效運轉的原則。建立健全分級負責,企業責任主體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制訂和完善井下臨時避災場所、避災路線和防止二次冒落的措施制度和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
4? 組織機構及職責
4.1應急組織體系
煤礦頂板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總經理
常務副組長:礦長
副組長: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
總工程師、通風副礦長
成? 員:生產技術部、安監部、礦山救護隊、通風部、供應部、辦公室、后勤部、保衛部、地測防治水部、調度室、監控室、機電部、人力資源部等部門負責人
4.2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
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專業應急組、現場救援組、物資保障組、后勤醫療保障組、保衛組、通訊保障組,以上統稱“事故應急小組”,各組組長為各部門負責人。
4.2.1 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職責:
4.2.1.1負責煤礦頂板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
4.2.1.2 組建應急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
4.2.1.3檢查督促做好防止煤礦冒頂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的各項準備工作。
4.2.1.4 指揮開展事故應急處理、生產恢復等各項工作;
4.2.1.5負責向上級領導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4.2.1.6 發布和解除應急命令、信號;
4.2.1.7 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請求;
4.2.1.8組織事故調查,認真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并形成應急總結報告上報有關部門。
4.2.2專業應急組由總工程師牽頭,通風、生產、機電、安監各專業人員即為具體成員,總工程師為第一責任人。其職責為:
4.2.2.1 設置或修筑隔離帶,對現場進行物理隔離。
4.2.2.2 改變運行方式等技術方案的確定和具體操作。
4.2.2.3 協助進行現場恢復以及事故分析、調查工作。
4.2.3 現場救援組由礦山救護隊和礦義務救援隊組成,其職責是現場救援、人員及物資搶救、疏散。
4.2.4物資保障應急組由供應部、后勤部、辦公室、人力資源部人員組成,其職責是為事故處理提供車輛、搶險物資及備品備件保證,協助現場救護傷員。
4.2.5后勤醫療保障組為靈石縣人民醫院和后勤部,其職責是為事故處理提供醫療及食品保證,現場救護傷員。
4.2.6保衛組為保衛部門和安監部門,其職責是負責事故現場及礦區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確保事故現場不遭破壞,確保現場的治安秩序。
4.2.7通訊保障組設在監控室,監控室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在事故發生后,通訊保障組全力確保生產、調度電話的暢通,確保帶班領帶和其他崗位人員井下直撥電話的暢通
5? 預防與預警
5.1 危險源監控
在采區和工作面布置中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保留和保護好工業場地、礦界防水和井巷保護煤柱;根據巖層巖性、水文地質條件,確定井巷和工作面支護方式;在頂板支護前首先進行“敲邦問頂”,處理活矸;支架與頂幫之間塞緊、背實;錨噴支護時對巷道進行頂板離層檢測、對錨桿進行拉力實驗、對噴體進行厚度強度檢查,并記錄;支柱必須設防倒柱裝置、嚴禁空頂作業;落實專人加強對井田范圍內的保護煤柱、支架(柱)、砌碹和錨噴支護地點、破碎帶支護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并建立記錄;設立井下臨時避災場所和避災路線等,及時發現和排除頂板隱患。
5.2 預警行動
5.2.1二級狀態時,負責巡視或工作現場人員要立即報告調度指揮中心,當班人員要立即通知技術、通風、安監、機電、物資等部門,報告頂板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
5.2.2一級狀態時,負責巡視或工作現場人員立即報告調度指揮中心,調度指揮中心當班人員立即向頂板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匯報,并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由各部門分別向相關上級部門進行匯報。
6? 信息報告程序
| 應急組成員 | 手機 | 電話 | 備注 |
| 總經理 | 18235411111 | 858 | |
| 常務副組長(礦長) | ?13383443583 | 877 | |
| 總工程師 | 18635078118 | 898 | |
| 安監部門負責人 | 18503418007 | ?863 | |
| 生產部門負責人 | 13753442479 | 861 | |
| 礦山救護部門負責人 | 18635078118 | 898 | |
| 通風部門負責人 | 13593114740 | 871 | |
| 后勤部門負責人 | 15935671333 | 875 | |
| 辦公室部門負責人 | 18535493888 | 859 | |
| 醫療部門負責人 | 881 | ||
| 供應部門負責人 | 13546639789 | 887 | |
| 調度指揮中心 | ?13753452757 | 876 |
7? 應急處置
7.1發生二級狀態時,由冒頂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統一指揮工作,迅速組織現場人員撤至井下臨時避災場所,由技術、安監、機電、通防等部門組成現場會診組,對現場情況進行會診確認,制定加強支護等具體方案并立即實施。
7.2發生一級狀態時,由冒頂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統一指揮工作,宣布啟動本預案,各部門按照工作職責分工迅速到位,立即組織現場人員沿避災路線撤至地面或撤至井下臨時避災場所;探明冒頂范圍和被埋壓(堵截)的人數;保證正常通風(必要時用壓風管和排水管進行臨時供風);由外向內進行恢復,對冒落區頂板加固,防止二次冒頂。
7.3 應急結束。當應急行動中確認人員全部撤離或得到救治、通風恢復正常,且冒頂區域支護得到加強,周邊影響和二次冒頂可能排除,經事故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宣告應急結束。
8? 后期處置
8.1 發生頂板事故的單位要積極配合地方主管部門進行災害調查,盡快消除災害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頂板災害涉及的人員,清理因冒頂造成的井巷坍塌等障礙物,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8.2 發生冒頂災害單位的現場應急領導小組要分析總結應急經驗教訓,提出改進預案的建議,完成應急總結報告。
9? 應急物資及裝備保障
根據井下頂板特性和煤層賦存條件特征,儲(配)備相應的物資和防護裝備、支護設備(設施),做為專項物資和裝備,定點安裝或存放,確保預案啟動時裝備和物資的及時供給并發揮有效作用。
10? 培訓
10.1 企業通過日常培訓提高各級人員的應急及責任意識,明確各自在應急處置中的職責,在應急處置中能夠按要求到位。
10.2 加強對全體員工安全知識教育和防范煤礦頂板事故的技能培訓,建立并完善企業生產安全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
10.3 開展技術講課,講解煤礦企業頂板事故危險源存在方式及特點、預防措施、應急操作技能、自救常識、避險原則等知識。
11? 預案演練
11.1 通過演練,可具體檢驗以下項目:
11.1.1 在事故期間通訊是否正常;
11.1.2 人員是否安全撤離;
11.1.3 應急服務機構能否及時參與;
11.1.4 配置的器材和人員數量是否與事故規模匹配,裝備能否滿足要求;
11.1.5現實情況是否與預案內容相符,一旦發生意外情況,響應程序是否具有靈活性。
11.2 ?預案演練的基本要求:
11.2.1 日常演練由各指揮部設計演練內容,并對演練過程進行監督和評價,各專業組組長要積極組織人員配合。
11.2.2 演練情況設置要盡量與真實場景相符。
11.2.3 整個演練過程要有完整的記錄,并有總結、分析、改進意見。
12? 附則
12.1 本預案由安監部負責制定和解釋。
12.2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山西靈石昕益致富煤業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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