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職業中毒事件的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各級人民政府及衛生行政部門報告職業中毒事件及其隱患,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職業中毒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職業中毒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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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責任報告單位:發生職業中毒或疑似職業中毒事件的單位;接收職業中毒或者疑似職業中毒患者進行治療的醫療衛生機構;職業中毒事件監測機構;區衛生局;與職業安全工作有密切關系的機構,如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工會、勞動保障機構、環境保護監測機構等。
2、責任報告人: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負責人及其醫務人員;發生職業中毒事件單位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
?。ǘ﹫蟾鏁r限和程序
發生職業中毒事件或者疑似職業中毒事件的單位和接收職業中毒或者疑似職業中毒患者進行治療的首診醫療衛生機構,應立即向區衛生局報告。
區衛生局接到一般職業中毒或者疑似職業中毒事件信息報告應當在6小時內向區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市衛生局報告,并應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確認,隨時報告勢態進展情況。
區衛生局接到重大或者特大職業中毒事件信息報告應當在2小時內向區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市衛生局報告。
(三)報告內容
發生職業中毒事件或者疑似職業中毒事件的單位和接收職業中毒或者疑似職業中毒患者進行治療的首診醫療衛生機構,報告發生職業中毒事件的單位、地點、時間、發病情況、死亡人數、可能發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發展趨勢。報告分為首次報告、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要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事態發展和控制情況及時報告事件進程。
首次報告未經調查確認的職業中毒事件或隱患的相關信息,應說明信息來源、危害范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和擬采取的主要措施。經調查確認的職業中毒生事件報告應包括事件性質、波及范圍、危害程度、流行病學分布、勢態評估、控制措施等內容,同時提出事故處理意見。
五、職業中毒事件的應急反應和終止
?。ㄒ唬┞殬I中毒事件的分級反應
1、一般職業中毒事件的應急反應
接到一般職業中毒事件報告后,區衛生局應立即組織專家進行調查確認,并對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必要時,向區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區職業中毒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建議。同時,迅速組織衛生監督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開展職業中毒事件的現場處理工作,并按照規定向區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
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政府有關部門開展職業中毒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區衛生局的建議和職業中毒事件應急處置需要,成立區職業中毒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2、重大職業中毒事件的應急反應
接到重大職業中毒事件報告后,區衛生局應立即組織專家調查確認,并對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及時向區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區人民政府啟動區職業中毒應急處理指揮機構,負責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協助做好事件信息收集、組織人員的疏散安置、輿論宣傳工作;保證職業中毒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醫療救治和預防用防護設備、藥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供應。
3、特大職業中毒事件的應急反應
接到特大職業中毒事件報告后,區衛生局應立即組織專家調查,向區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同時,遵循邊調查、邊確認、邊處置、邊報告原則,請求省、市派專家指導和支持。
?。ǘ┞殬I中毒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
職業中毒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職業中毒事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
一般或重大職業中毒事件由區衛生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結建議,報請區人民政府或區職業中毒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并向市衛生局報告。
特大職業中毒事件按規定報請市衛生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應急反應終止建議。
?。ㄈ┞殬I中毒事件后期評估
職業中毒事件結束后,區衛生局應組織有關人員對職業中毒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患者救治情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評估報告上報區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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