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 預案啟動
應急預案啟動后,縣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事發(fā)各鄉(xiāng)(鎮(zhèn))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2.4 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①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②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③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qū)域,維護社會治安:
④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⑤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動員;
⑥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及時報告事態(tài)發(fā)展和處置情況。
4.2.5 應急聯動
事發(fā)地各鄉(xiāng)(鎮(zhèn))、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駐縣機構和企事業(yè)單位等參加應急處置工作的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組:
a、技術專家組:由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技術專家組成,參與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的研究工作、鑒定和解答專業(yè)技術問題。
b、搶險救援組:按事故類別,由公安、交通、衛(wèi)生、安全監(jiān)管、建設等相關部門組成,組織專業(yè)搶險救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根據需要,調遣后續(xù)增援隊伍。
c、醫(yī)療救援和衛(wèi)生防疫組:由衛(wèi)生、防疫等部門和單位組成,負責醫(yī)療救援、衛(wèi)生防疫工作。
d、交通管制組:由公安、交通、建設等部門組成,負責事發(fā)地道路交通管制工作,確保運輸暢通。
e、治安警戒組:由公安部門負責,實施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保護事故現場,為事故調查處理提供取證依據和資料。
f、人員疏散和安置組:由民政、公安等部門組成,負責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時,采取強制疏散措施,并保證被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g、社會動員組: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動員、組織企事業(yè)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社會志愿人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h、物資和經費保障組:由財政、發(fā)改、商業(yè)、供銷、糧食等部門組成,根據需要負責調集、征用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應急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用于應急。
i、應急通信組:由發(fā)改局負責協調應急通信工作,確保現場通信暢通。
j、綜合信息組:由現場應急指揮部抽調專門人員組成,負責綜合文字、信息整理及報送工作。
k、生活保障組:由事發(fā)地鄉(xiāng)(鎮(zhèn))組織有關部門和事故發(fā)生單位負責應急工作人員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l、新聞報道組:在縣政府辦公室的協調下,制訂新聞報道方案。經批準適時向有關新聞媒體發(fā)布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
m、涉外工作組:由政府辦、公安局等部門組成,負責涉及外籍受災人員的有關事宜,接待新聞媒體的采訪。
n、特種應急組:由公安、安監(jiān)、建設、消防等部門組成,負責處置化學品事故、群眾性突發(fā)事件。
o、救援效能監(jiān)督組:由縣監(jiān)察局、縣檢察院等部門組成,負責督促有關部門迅速進入工作狀態(tài),有效實施救援。
4.3 新聞報道
縣應急指揮部負責事故信息對外發(fā)布工作。根據事件影響程度和類型,組織有關責任單位、職能部門擬寫新聞稿,統一向新聞媒體和社會發(fā)布。信息發(fā)布應做到及時、準確,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發(fā)生可能產生國際影響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及事件,由縣政府辦公室具體組織安排。
4.4 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和事發(fā)鄉(xiāng)(鎮(zhèn))、縣直有關部門確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向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綜合各方面意見,報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后,宣布應急結束,并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fā)布,必要時由縣政府宣布終止應急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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