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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基本響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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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1基本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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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災發生后,相關市州護林防火指揮部要綜合利用空中監測、了望臺觀察、專業測量等方式確定火場面積、損失程度和可能進一步發生的危害,及時采取各種應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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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2擴大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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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級本級力量不能控制和撲滅森林火災時,應及時向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或兄弟省區及蘭州軍區、省軍區請求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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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指揮與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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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森林防火條例》規定,撲救森林火災由當地政府或護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應當成立由當地政府分管領導牽頭,有關部門和相關地區協調配合的撲火前線指揮部,服從省護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調度和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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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火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區分片,落實撲火任務,在撲火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分片撲火前線指揮部全權負責本區火災撲救的組織指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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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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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新聞媒體要按照省護林防火指揮部的部署,組織現場采訪,向社會及時報道火災撲救情況。新聞媒體報道的各類情況、數字,必須經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負責人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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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應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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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區內明火全部撲滅并確保不會再發生新的火點后,由撲火前線指揮部報省護林防火指揮部宣布解除火災警報,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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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后期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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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善后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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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災發生地政府要按有關規定做好災民的搶救、安置、疏散及傷亡人員的撫恤、遺屬安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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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社會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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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災發生地政府在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中,可號召和動員各種社會力量,積極開展社會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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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調查和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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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災發生后,森林公安機關應立即介入調查工作。火災撲滅后,由森林火災事故聯合調查組寫出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報省護林防火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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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災報告由各級政府或護林防火指揮部負責,火災統計、匯總由各級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在火災撲滅后10個工作日內報省護林防火指揮部和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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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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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通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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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信部門必須保障火情通訊暢通。確保各級護林防火指揮部、國有林業局(場)以及撲火前線指揮部每天24小時聯絡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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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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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州、縣市區三級護林防火指揮部都應根據各自轄區的森林防火任務,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撲火機具和配套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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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應急隊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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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梯隊為森林消防隊。主要是地方和國有林業局(場)的專業、半專業和義務消防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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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梯隊為武警。由各級護林防火指揮部商請省、市州、縣市區公安機關、武警部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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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梯隊為解放軍。由省護林防火指揮部商請蘭州軍區、甘肅省軍區發布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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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有火災發生時,第一梯隊先期投入滅火,視火情發展態勢決定后續撲火隊伍的投入時間和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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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交通運輸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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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運輸部門要為運送撲火人員、救災物資和疏散災民等,提供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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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的車輛一律懸掛統一醒目的標志;省交通廳負責通知有關公路收費站(所),免繳道路、橋涵通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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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醫療衛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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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部門組織撲火救災醫療隊,火場,對傷病員進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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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治安保障及時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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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公安廳要責成并協助地方公安和森林公安機關,進入森林火災發生現場,維護火場周邊地區治安秩序。并組成專案組,迅速偵破案件,查明原因,對火災肇事人和責任者依法做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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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物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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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經委根據省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意見,會織調運撲火所需物資和醫藥用撲火前線指揮部可就近調配省和各國有林業局(場)撲火物資儲備庫儲存的各種撲火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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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經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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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門應及時為撲救火災籌措和劃撥救災資金。撲火期間后勤供給的所有物資、運輸、食品、藥品等費用先記賬、應急結束后經審計等有關部門審核據實結算。